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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追求
作者:
~ 大顆棉花糖 ~
日期: 2009.04.13 天氣:
心情:
現在的年輕人不時興追女孩子了嗎?
藉由聊天談心的互動來認識彼此已經成了褪流行的老套?
MSN上一句「要不要當我女朋友」,就要對方點頭答應?
看順眼就牽對方的手,對方沒甩開就表示同意二人在一起了?
好直接、好隨性、好有效率的方式,像是到速食店點餐,看中了就帶走。
大衛說男人都是好色的,但我相信還是可以分成用腦的和不用腦的。
不否認我在網路上「看」過很多人,自有一套判定標準。
不只一個網友大剌剌地問我,「可不可以接受婚前性行為?」
依我個人的解讀,這只是很委婉的問「可不可以接受一夜情」。
某位網友的坦白讓我印象深刻。
他打算在年底結婚,希望婚前有多點選擇,所以和他交往的對象要能接受「一對多」的模式。
這算是開誠佈公的「劈腿」嗎?
曾有一位男性被拒絕後,竟開始對我「曉以大義」。
他勸我年紀不小了,不能再像18時談戀愛要一步一步慢慢來,
否則等我想清楚了,好對象都被挑走了。
所以,熟女就得「飢不擇食」、「狼吞虎嚥」嗎?
就算是主動出擊的肉食女,也是挑自己喜歡的菜才下手的。
無論是18歲、28歲,甚至是38歲,我想要的感情模式是相互了解後的彼此吸引,
不是因為寂寞,不是因為結婚壓力,不是因為愛情以外的任何原因。
想追我?Show me your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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