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友同姓也同「性」
嘉市警方日前攔查一台闖紅燈的機車,要求騎乘機車的2名騎士拿出證件,但被稱為「女友」的後方乘客,突將警方拉到一旁,給了一張24歲李姓男子的證件,因2人同姓,員警以為她拿錯,表示「是妳的證件,不是妳男友的證件?」但該名「女友」卻向警方說「這就是我」。
男子透露因家境不佳,透過友人介紹到不需身分證件、男扮女裝到酒店上班陪酒,利用內衣跟化妝打扮再把「小弟弟」夾住,加上長相可愛、聲音輕柔,從未有酒客發現他竟是「男兒身」,3個多月前在酒店認識男友,2人雖同居約一星期,由於2人上班時間日夜顛倒、作息不同,男友並不知道他是男生,希望警方別戳破。警方調查,這名女性打扮的李某因涉及公共危險案件被通緝,將他依法移送嘉檢歸案。
對於李姓男子的個案,嘉義市陽明醫院身心醫學科主任醫師王家麟指出,喜歡把自己扮成異性者,醫學上稱為「扮異性癖」,通常是先天合併後天環境造成;另有些男性藉由扮異性來紓壓,甚至混進女性專用場所偷窺,滿足個人好奇心。至於李男扮成女子與男友同居一星期,男友竟不知「她」是男兒身,王家麟認為並非不可能,「她」可以用「月事來」等理由,拒絕肉體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