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84502
 masa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愛吃雞排的台灣人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無糖的東西及食物最 好少吃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身份証遺失新規定
作者: masa 日期: 2012.02.04  天氣:  心情: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錯誤示範
正確做法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應馬上準備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 ,
日後身份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 / 補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
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
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標籤:
瀏覽次數:88    人氣指數:3368    累積鼓勵:164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愛吃雞排的台灣人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無糖的東西及食物最 好少吃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06 15:35
她, 57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04 03:53
她, 63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