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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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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何沒有歉意?
作者: Prinz 日期: 2013.06.05  天氣:  心情:

 


最近在打一宗「凶宅」的官司。


有間房子,十年前曾經發生女房客被姦殺的駭人事件,轟動社會,案發地點附近人盡皆知。後來這房子輾轉出售,最後一個買主透過房仲公司買到,交屋後不久從鄰居口中聽說了十年前的命案,因此發生糾紛。


據這位買主所說,這間屋子陰魂不散,讓人每晚發噩夢,身體也不好,無端害病。他認為房仲公司隱瞞凶殺事件,怒告房仲要求賠償。


房仲公司也有話說。他們認為事情過了這麼久,不知道也很合理,堅持自己絕對不是惡意隱瞞。況且房價逐年高漲,買到賺到沒損失。


雙方對簿公堂,最後法官判決房仲公司必須賠償原告,金額相當於買賣價錢的一半。


我個人是不相信甚麼陰魂不散之說,但現實是,社會上蠢人太多,而所謂「房價」是由成千上萬的蠢人在買賣中形成的。換句話說,因為蠢人嫌惡凶宅,以致於凶宅的市場價值(交換價值)明顯偏低,在不知情之下買到價值偏低之物,的確受有損失。


房屋仲介既然宣稱自己對房地產內行,經常在嘴邊掛著「區域精耕、房產達人、產調詳實、嚴選把關」之類的話術,令消費者對其產生了信任;在信任房仲的前提下卻買到市價偏低之物,這損失當然可以說是房仲造成的,法官的判斷並沒有錯。


官司打完時,步出法庭,房仲公司的人氣憤難平,直說一定要上訴到底。我忍不住問他:


「請你真心誠意地告訴我,你覺得在這件事上你一點錯也沒有?」


「沒有,我一點也沒錯。」


「有人透過你的介紹,買到了凶宅,你心中連一絲歉意也沒有嗎?那怕只有一丁點兒?」


「我幹嘛要有歉意?那人根本就是訛詐!甚麼晚上睡不好、做惡夢見到鬼,根本就是瞎扯!那間房子之前租過多少房客,從沒聽說誰住得有問題。法官也是白癡,被原告哭哭啼啼演場戲就心軟了。上訴後我一定要揭發他的真面目!」


「可是凶宅確實市價偏低啊,對方不是沒有損失的。」


「偏低?沒這回事。那附近的房價這一兩年整個都飆升上來了,他不但沒損失,還賺翻了咧。如果他這麼討厭那房子,為何拒絕我們用原價買回?顯然是房價漲了捨不得用原價賣掉嘛!還有啊………」


接著房屋仲介連續三分鐘,用各式各樣的形容詞咒罵原告,讓我不得不假裝接手機好中斷對話。


打官司必有怨恨,人之常情;訴訟的目的本是爭權奪利,也無可厚非。一個平凡人在紛爭之中,很難不去爭取自己最大權益,但是利益掩蓋是非之心就是另一回事了。


 


這世上有三種人,第一是把義理放在前面,利益放在後面;第二是利益放前面,義理放後面;第三是把義理與利益混為一談───凡是對我有利的,才合乎義理;對我不利的,再合乎義理也是個屁。


對第二種人來說,他無法捨利而取義,不是不懂道理,只是選擇了利己。就像小偷被捉到警察局,低頭認錯,真心地懺悔。你可能會想,既然知道偷東西是不對的,為何要偷?理由當然是好吃懶做、好逸惡勞、受不了金錢誘惑等等,但這不表示他不知道偷東西是錯的。他只是忍不住。


有人認為「明知故犯」是最可惡的,但我認為第三種人才最可怕,因為第三種人的是非觀念根本上已經扭曲了。


如果那個小偷是第三種人,被捉到警察局說不定也會演戲,哭訴懺悔求饒,發誓再也不偷了,但他打從心底不認為自己有錯。他嘴裡認錯、痛哭流涕,心裡想的卻是:


「鼻屎大的小事有甚麼好道歉的?這次算老子倒楣。老子唯一犯的錯就是不小心弄響警報器。想要我真心認錯下輩子吧!我有甚麼錯?錢當然應該裝在我的口袋不該裝在你的口袋啊!錯的是報警的屋主,錯的是抓我的警察,這些王八蛋害我口袋空空,害我吃牢飯,他們都在傷害我不是嗎?誰他媽對不起我誰才是罪人。」


這種人沒有原則,唯一服膺的只有自身的利益,只有他想要的,他想得到的。為了利益,他可以犧牲很多東西,他可以暫時隱忍,他可以面不改色說出你想聽的任何話,他可以指天誓日也可以搖尾乞憐。一旦你識破這種人,他說的任何話也就不需要聽了。


 


 


 


說到交朋友,我有個特殊的想法,就是一定要找「互相佩服」的人交朋友。


首先你要看這人有甚麼值得你佩服的優點,值得學習的長處。如果這人一無可取,也許你可以施惠於他,可以同情他憐憫他,卻不能與他交心。


所謂「友直友諒友多聞」,跟這樣的人交朋友才能有所長進,漸漸讓朋友的好成為自己的好,兩人相得益彰,交朋友才有樂趣。找個混蛋或白癡交往,滿足自己的優越感與憐憫心,有甚麼意義呢?除了讓自己跟著墮落之外,沒一點好處。


其次,對方也得佩服你、欣賞你。如果你交個十分優秀的朋友,在他眼中你卻一無是處,沒事只會消遣你、差遣你,把你當個人形肉瘤似的,有你不多,沒你不少,這樣也沒意思了。


真正的朋友,你會在乎他,在乎他對你的期許,在乎你在他心目中的形象。當朋友對你有所佩服之處,你不會想讓他失望,這就是你保持優點的動力。就拿考試來說,如果朋友認為以你的聰明才智一定考得上,你一定會想:「要是沒考上豈不是被他當成笨蛋?」因此你拼命用功讀書,努力證明他沒有看錯人。如果在朋友心目中你是個高尚有品的人,你就很難幹出沒品的事;即使你能忍受別人的不屑,也無法忍受一向尊敬你的朋友對你不齒。


愈要好愈親密的朋友,這種敦促向上的能量就愈大。反之,朋友老是拿你當坨屎,久而久之你也就不介意當屎了。


 


那種把利益與義理混為一談的人,是交不到朋友的,至少交不到我說的那種「相得益彰」的朋友。這種人只會從別人身上掠取自己想要的,他不期待被人欣賞,更不欣賞誰。所謂「朋友期許」的動力對他來說毫無意義,因為他的動力只有利益,無論金錢、權力、愛情、肉慾,總之他只想滿足自己。在他心目中,朋友值不值得自己效法、欣不欣賞自己,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提供了甚麼?必須有實惠。「欣賞」這玩意兒一點也不實惠,沒有也罷。


前面提到的第二種人雖然也墮落,但還不至於墮落到底;他至少知道何為美善,即使他自己做不到。如果他有個朋友是個正直的人,對他說:「雖然你是小偷,但我很欣賞你只偷財主,從不對窮人家下手。這一點說明你還是善良的。」這小偷會不會感動呢?也許他以前不偷窮人只是因為油水不肥,C/P值不高;但聽了朋友這番話,他發現說不定自己也有善良的一面,此後就真的以「不偷窮人」作為職業道德了。這就是提升。


為何他能夠提升?只因為他還有是非之心,朋友的期許才能有敦促之效。要是換作第三種人,恐怕朋友的一番話就成了廢話:「笑死人了,老子不偷窮人只是嫌錢少,哪裡是不忍心對窮人下手?你以為我跟你一樣白癡嗎?」對於這種人最好視而不見,一切感動他敦促他的企圖,都是徒勞而浪費。


所以我們交朋友一定要謹慎,要挑選,要能互相佩服的才好。最怕就是遇到第三種人,在識人不清的情況下與之交往,讓自己不知不覺中自甘墮落、墮入深淵,等到覺醒時才發現大家早就抱在一起,全都成了唯利是圖不擇手段的人形垃圾。


好險我每次都及早抽身,沒變成垃圾,好險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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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6-06 03:35
她, 40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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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6-05 23:53
他, 44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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