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為什麼不能變成愛人,愛人為什麼不能變成朋友。
看完這句話後,我的感想是我覺得有時候寧可少一個朋友也不要多一
個敵人,至少朋友是永遠的,有時候一段愛情或許幾年就告吹,雖然
說分手後可以當朋友,但是必須顧忌的細節卻很多。
如果你們一起吃飯被親友看到,大家會覺得你們是舊情復燃,如果對
方各自有新的感情,彼此的連絡只會造成另一半的疑心和不悅,所以
二個人有過一段如膠似漆的感情後,要再成為朋友實在是一件非常不
妥的事。
畢竟你們曾經有過一段很親密的感情,誰都不能保証難免不擦槍走
火,而彼此見面的時候,再看著對方時,無法不去想到過去甜蜜的畫
面,我想只會增加彼此心裡的負擔。
感情就像一桶潑出去的水,只要你付出了就無法再收回,怎樣也回不
到過去原來的樣子。
所以如果只是朋友的話,經過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你們仍然有
可能是生活上的好朋友,或許雖然你們彼此之間有出現過莫名的情
愫,但是你們沒有交往過,沒有經歷過那種刻骨銘心的愛,沒有過那
種互相付出的甜蜜情感,然後最後卻因為種種的因素而分道揚鑣,我
想這樣的朋友關係應該不會長久,最後就會無疾而終。
我想到一個我認識很久的朋友,她和她男朋友一開始是認識十幾年的
好朋友,她一直處於暗戀她男朋友的狀態,他們常常出去吃飯,每天
講電話互吐心事,直到有一天她便主動告白,當時她的男朋友剛好處
於感情空窗期,再加上周遭朋友的鼓吹,她男朋友便答應和她交往,
但是交往一年多後,二個人卻因為某些細節常常吵架,她男朋友下班
後就跟朋友去吃飯,而不帶她去,而她只想要和男朋友單獨在一起也
不想要和他朋友一起出去,久而久之便引發戰火而分手,分手後二個
人就像仇人似的,不但沒有連絡,也不想要再聽到對方的事情。
我想當初如果他們不要交往的話,或許他們現在還可以是很好的好朋
友,可以一起出去吃飯,講電話談心事,過了十幾二十幾年,他們或
許還是很好的朋友,至少不會像現在像仇人的關係。
所以我想有些男女之間的情愫,是不是只能淺嘗即止,而不能太過於
濃烈,至少保持著朋友以上,情人未滿的那種關係,是不是關係就能
夠長久一點,在想到對方的時候,你還能夠以朋友的身份去找他,而
不是舊情人,朋友的名詞讓人聽起來的感覺就是一份正常的情誼,但
是舊情人的名詞卻讓人聯想到藕斷絲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