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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什麼叫法律~~知法玩法
作者: 太平洋 日期: 2009.11.29  天氣:  心情:



有名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

結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保險費一毛也還沒繳,

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

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

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

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火」不在保險範圍內。

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

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

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

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縱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這名律師立即以「蓄意燒毀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被定罪,

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

以上為真實的故事,並且獲選為「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的第一名。

這種事,也只有在美國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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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1-30 14:15
他, 99歲,基隆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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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1-30 13:51
她, 38歲,新竹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1-29 15:44
她, 31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1-29 13:23
她, 31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29 14:42]:



會說出人性和法律的關連

高智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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