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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氣憤難平
作者: 魚干女 日期: 2011.04.02  天氣:  心情:
廢除死刑聯盟的幹部,面帶微笑的在電視上說著:

「我不管死刑犯是姦殺或縱火、是分屍或其他,我只覺得政府不該用法律剝奪人的生存權利。」

又說:「無期徒刑之後就算還得以假釋,該罪犯已垂垂老矣,難道還會再犯同樣的罪行嗎?」

看到這一幕畫面的受害者家屬,心中會作何感想?



我不確定受害者家屬如何看待這件事,但我知道自己是緊握住拳頭的在盯著電視瞧!

使用暴力是不能解決事情的,所以,我想反問宣揚死刑犯也該擁有人權的這群知識份子們:

『死刑犯即將被行刑時,還擁有的遺言交待與飽餐一頓的權利,但那些受害者呢?』

『法律是不該剝奪人的生存權利,但受害者的生存權利被誰剝奪了?

剝奪他人生存權利的人,還能算是個人嗎?』

『知錯能改、迷途知返的道理無人不曉,但是,誰能還給受害者再一次活著呼吸的機會?』

能面帶微笑滔滔不絕的替死刑犯爭取人權,或許正因為他們是知識份子,也就是所謂的學者。

會握緊拳頭怒視著電視憤憤不平的我,或許就是他們所認為需要再教化的次等人民。



法律之於循規蹈矩的大眾而言,可謂是:『諸法皆空』。

世上誰曾看到過『諸法皆空』的出家人,現身在肉攤前討價還價的呢?

我的學經歷都不高,所以凡事只能講求務實,因此當看到有人想替死刑犯作出任何巧言辯駁時,

我總把他們與魔鬼的辯護律師聯想在一起,甚至,在我眼裡他們比魔鬼更加需要被批判!

如果有一天真的很不幸的,這些替死刑犯爭取權利的學者們,也變成了受害者家屬,

那麼屆時我這位或許需要再教化的次等人,一定願意和你們同樣面帶微笑,謙心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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