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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Ma因酒下台
作者:
亞達
日期: 2012.02.14 天氣:
心情:
(Ma)因喝酒鬧了打小黃司機(大事)
媒體在新聞上大作文章
連續報導一星期並大肆依媒體廣告的方式報導
讓人覺得Ma是十惡不赦的人友寄是個黑社會頭目.......
從此事看到台灣媒體的腐敗
所謂的媒體言論自由無限擴張
法院搬到電視上了
台灣的重要事件只剩下一個藝人喝酒打人了
甚至大過於歐債對台灣的經濟危機......等等
可悲可嘆我們的NCC到那裡去了都不管制了
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就不應該用社會觀點妨害司法公正性
不是替Ma說話
台灣是個自由公平法治的國家怎麼媒體會去影響司法?
一個重傷害罪因媒體的炒作檢察官求處的刑責都是高標準........
Ma犯罪要接受法律制裁這個我舉雙手贊成還要民事賠償林姓司機
但如果是因她是藝人就大肆炒作加重期刑這我就比較無法認同
不是法律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嗎?
天子與庶民是平等的
只能說林姓司機倒楣載到Ma和友寄被打
Ma因為是藝人而被媒體強暴了
司機先生是現實面的受害者
Ma是媒體炒作下的犧牲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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