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開電視,所有的新聞台都在報王建民的緋聞,
忽然覺得一個名人的悲哀是他要做個模範,不得有誤,像這樣報導,要浪費多少的社會資源在收拾善後,
認識他半年多了,從他那兒學到了不少,更增長了很多以前從不知的"性"常識,
記得有一次和他一起看電視看到的社會新聞:住在南部一位七十多歲的喪偶老翁多次在地下道性侵女童,
我看了激動的數落著男人真不是東西,連禽獸都不如,
真缺德,這麼老了,還在跟流行,做年輕人才會做的事,
他就立即解釋說:
那老翁找不到伴發洩,也是無奈才這麼做,
一個男人的生理需求到八十歲都還不會滅,真不知是悲還是喜?
如果那老翁再娶個老婆,這種醜聞就不會發生了,合法的性,還會讓人稱羨老翁身強體健呢,
性,在合法的情形是喜,在非法的狀況下就成了悲,
頭一次聽他用這麼理性的角度在分析事情給我聽,我傻住了,一下子失去了判決力,無言以對,
王建民的新聞,讓我憶起了他另類的分析,
王建民的錯,因爲他已婚,
如果他未婚,這就會說成和女友濃情蜜意成了喜事一椿的美談,
一件事一體兩面,
正面是好事,負面就容易觸犯法網,
王如果不是名人,今天就不會背負了那麼多的社會苛責,
看到他在記者會上平靜的向全人民公開道歉,突然很同情他,
人非聖賢,名人就該用高標準伺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