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小三才可怕!妻子部落格罵小三被罰20萬
報載98月16日報道 丈夫與人通姦,妻子阿萍發現後在部落格上實名攻擊對方。雖法院認定其所發布內容基本屬實,但仍根據相關法例,判決阿萍侵犯名譽權,要求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登報道歉。
有句俗話,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如今看來,這話還能再引申擴大,小三不可怕,懂法的小三才可怕!就比如這起案件中的小三阿芳,搶了阿萍的老公不說,還能一紙訴狀把個正房告上法庭,還告贏了,阿萍不僅要賠償小三阿芳二萬五千塊不說,還要在報紙上公開道歉,並且那個道歉還得是法院審查批準了的才行,不是隨便寫寫就能過關的。
這個判罰,如果阿萍想不通,還真有可能鉆了死胡同。自己老公被別的女人偷走了心,偷走了人,錢財還過不了自己手,自己沒有辦法,只是在自己的微博上罵了小三幾句,把老公和小三的真名還有地址都曝光了,雖然說的是事實,但是就因為公開了他們的身份,就因為在部落格上罵人,她的行為就觸犯了法律,被小三一告,就輸了官司。
這都說明現在的小三厲害!她們不僅是註重保養,打扮的花枝招展,能勾男人心,更重要的是小三們,智商不低懂法律,那些原配根本不是對手。一般的原配都是居家過日子的老實本份女人,她們省吃儉用,捨不得花錢保養,更不喜歡打扮得花枝招展,整一個黃臉婆模樣,能拴住老公的心,就是那份親情和孩子了。
如果這個男人不是那麽在乎這份親情,那原配再沒點智商再不懂法律,就註定了悲劇命運。就比如本起案件中的阿萍,對付自己出軌的老公和囂張的小三,她選擇報復的方法,只是無用的在公開的部落格上撒氣,在那兒咒罵幾句,在那兒說他們通姦,這能對自己有何補?這樣的舉動是非常愚蠢的,小三要是在乎罵名,要是要那份臉,她們就不會偷人家老公了!
對付出軌的老公,要是自己還想維繫這份感情,那就好言規勸,重新贏回丈夫的心,同時把那阿芳出軌偷人的事告訴她的老公,這個女人有家有室有孩子,還要不守婦道,相信那個男人知道這事,會代你收拾了她。如果不想和自己老公好下去了,那就要收集老公出軌的證據,和那個小三墮胎的醫院證明等等,起訴法庭,讓丈夫凈身出戶,還要負擔孩子成年之前的撫養費,這不比在部落格罵幾句還招罰款強?
不懂運用智慧不懂法律的女人是很可悲的,主動權都會交給對方!蠻幹之下,只會給自己招來更大的羞辱,更讓自己憋屈,那200000塊錢、那一紙紙道歉的彎,能轉過來嗎?希望阿萍的經歷給女人們啟示,生活是門大學問,要學會運用智慧才會生活自如,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才能保護自己。小三當道,不客氣的說,一部分因素就是主婦們自身的責任。潑婦罵街能解決什麽問題?學會與時俱進,懂得法律會用腦子,才是生活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