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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大方廣佛華嚴經婆須蜜多菩薩
作者: 天風 日期: 2010.12.10  天氣:  心情:

您聽說過妓女菩薩嗎?也稱“佛妓”。我給您講幾段故事您就知道了。 

      第一個故事:從前延州有一個婦女,長得白靜而美貌,年齡在二十四五歲,獨自往來於城中。年輕的男子,都爭著與她交遊,跟她親熱,甚至要她陪著睡覺也不拒絕。幾年後她死了,跟她親近過的人沒有不悲痛惋惜的,共同出錢埋葬了她。因為她沒有家,就埋在道邊。唐大歷年間,有個胡僧從西域來,看見墳墓,於是就跪下,擺設香案,焚香敬拜,圍繞著讚歎好幾天。看見的人對他說:“這是一個淫蕩女子,所有的男人都是她的丈夫,因為她沒有家,所以埋在這裏,和尚為什麼要如此敬重她呢?”和尚說:“施主有所不知,這是一個大聖。她慈悲施捨,世俗的願望無不曲意順從,她就是鎖骨菩薩。不信就打開棺材看一看。”眾人於是就挖墓開棺,看她全身的骨頭,鉤結的都象鎖狀,果真象和尚說的那樣。延州人感到奇異,為她設齋,並修建舍利塔紀念。 
      故事出自宋代《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一收錄的中唐李複言的《續玄怪錄》的《延州婦人》篇:昔,延州有婦人,白皙,頗有姿貌,年可二十四五,孤行城市,年少之子,悉與之遊,狎昵薦枕,一無所卻。數年而歿,州人莫不悲惜,共醵喪具,為之葬焉。以其無家,瘞于道左。唐大曆中,忽有胡僧自西域來,見墓,遂趺坐,具敬禮焚香,圍繞讚歎數日。人見謂曰:“此一淫縱女子,人盡夫也,以其無屬,故瘞于此,和尚何敬耶?”僧曰:“非檀越所知,斯乃大聖,慈悲喜舍,世俗之欲,無不徇焉。此即鎖骨菩薩,順緣已盡,聖者雲耳。不信,即啟以驗之。”眾人即開墓,視遍身之骨,鉤結皆如鎖狀,果如僧言。州人異之,為設大齋,起塔焉。 
      第二個故事:從前有一女子是馬郎的婦人,她在金沙灘做娼妓與一切男人淫交,但凡是與她性交過的人,都永遠不再嫖娼,一心向善。她死後被埋葬了,一天有一個僧人來挖開她的墓,棺中的骨頭鉤結的都象鎖狀,僧人用手中的禪杖挑起鎖子骨,駕雲升天去了。 
      故事出自北宋葉廷珪的《海錄碎事》卷十三上《馬郎婦》:昔有賢女馬郎婦,于金沙灘上施一切人淫。凡與交者,永絕其淫。死葬,後一梵僧來,雲: “ 求我侶。 ” 掘開,乃鎖子骨。梵僧以杖挑起,升雲而去。 
      第三個故事:唐朝憲宗時,陝西西部,人民善於騎射,卻未曾聽聞三寶之名。有一天,來了一位美貌的姑娘。男子都想追求她,姑娘說:“我教你們誦《普門品經》,有誰能一夜之間把它背熟,我就答應嫁給他。”到了天亮,能背誦的,居然有二十餘人。姑娘說:“我改教大家誦《金剛經》,同樣有誰能在一夜間背熟的,我就嫁給他。”結果能背誦的,仍然有十數人;於是,姑娘又教眾人誦《法華經》,約定三日之內,若有人能背熟的,一定嫁給他。三日期限到了,只有一位姓馬的年輕人能背誦。於是,馬郎迎娶姑娘入門,不料酒席還沒有散,姑娘就突然死了,且身體很快就腐爛了,馬郎把她埋葬。過了數日,一位身著紫色袈裟的老和尚,來到馬郎的家,告訴馬郎:“姑娘其實是觀世音菩薩,是來度化你們的。若不相信,挖開墳墓看看。”找人撬開棺槨一看,棺中的骨頭鉤結的都象鎖狀而且是金子的,僧人用手中的禪杖挑起金鎖子骨,淩空而去。 
      故事出自《佛祖統紀》卷第四十一:憲宗四年,馬郎婦者出陝右。初時此地俗習騎射蔑聞三寶之名。忽一少婦至。謂人曰。有人一夕通普門品者則吾婦之。明旦誦徹者二十輩。複授以般若經。旦通猶十人。乃更授法華經。約三日通徹。獨馬氏子得通。乃具禮迎之。婦至以疾求止他房。客未散而婦死。須臾壞爛遂葬之。數日有紫衣老僧至葬所。以錫撥其屍。挑金鎖骨謂眾曰。此普賢聖者。閔汝輩障重故垂方便。即陵空而去。 
故事明顯可以看出是漸次演進的,後來又進一步演進成了著名的魚籃觀音的故事,魚藍觀音的故事還是廣為流傳的。 
      也許您認為這是荒誕故事,其實妓女菩薩之說並不荒誕,也並不是孤僻難尋的故事,更不違背佛家的基本教義。只是宋以後理學家對老百姓的“性”壓制形成了人們羞于談“性”觀念,像故事一、二有明顯的“性”描述,因此就很難廣為流傳了,為大多數人所不知。而凡俗之心常會去誤解佛教的博大精深,很難理解什麼是捨身取義,這也許也是讀懂故事的人不願意再去繼續傳播的原因。 
      三個故事不管是以身體還是美色都是以“性”作為方便法門,來懲惡勸善,傳法度人的。其實,菩薩這種“化娼救世”的行為,是有佛理基礎的。佛家講四大皆空,自然“性”與“肉體”都是虛無的,為救世犧牲這本身虛無的“性”與“肉體”自然是件無所謂的事。佛不度無緣之人,菩薩的教化,講究因緣,他們為弘揚佛法,常常是徇俗設緣,有的甚而以色設緣,以“性”作為方便法門,來傳法佈道。六祖惠能大師的《六祖壇經》有句話是:淫性本是淨性因,除淫即是淨性身。看來“淫性”也可能是成佛的機緣。這一類觀點或故事,在很多佛經典籍中都有所記錄。《維摩詰所說經》第08品佛道中有:“或現作淫女,引諸好色者,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在《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六十八中也有一位“妓女菩薩”叫婆須蜜多菩薩。她所住的宅院非常豪華;如果有人想求佛法,就去她的宅院見她,有人跟她面對面談話,就可以證悟佛菩提;有的人跟她拉拉手,就可證悟;有的人得要跟她擁抱以後,才能證悟;有的人則必須跟她親吻才能證悟,乃至有的人必須跟她上床以後才能證悟。  原文: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六十八 若有眾生欲意所纏來詣我所,我為說法,彼聞法已,則離貪欲,得菩薩無著境界三昧;若有眾生暫見於我,則離貪欲,得菩薩歡喜三昧;若有眾生暫與我語,則離貪欲,得菩薩無礙音聲三昧;若有眾生暫執我手,則離貪欲,得菩薩遍往一切佛刹三昧;若有眾生暫升我座,則離貪欲,得菩薩解脫光明三昧;若有眾生暫觀於我,則離貪欲,得菩薩寂靜莊嚴三昧;若有眾生見我頻申,則離貪欲,得菩薩摧伏外道三昧;若有眾生見我目瞬,則離貪欲,得菩薩佛境界光明三昧;若有眾生抱持於我,則離貪欲,得菩薩攝一切眾生恒不舍離三昧;若有眾生唼我唇吻,則離貪欲,得菩薩增長一切眾生福德藏三昧。凡有眾生親近於我,一切皆得住離貪際,入菩薩一切智地現前無礙解脫。
 
       我寫這些可不是給很多人找藉口,現實中沒有佛去普渡你所做的“惡”。但一心向善佛就在你自己心中。 
      寫了這麼多到底與延安寶塔山的寶塔有什麼關係?在《文博》雜誌1992年第2期有一篇文章是《延安地區古塔調查記》這是一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結論。文中結合其他史料認可了《太平廣記》中《延州婦人》(延州既現在的延安市)的記載,認定延安寶塔山上的寶塔就是故事一中所提的鎖骨菩薩的舍利塔。
 
BY~http://www.qidian.com/Book/1032422.aspx
http://express1993.blog.163.com/blog/static/4953140020090199273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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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傑林寺歡喜佛,引自http://www.xzta.gov.cn/images/lyzx/lyxw/20080728/3347.jpg

最近一位熱心的網友給版工的意見如下: 
末法時期亂象叢生,各宗教都有人藉以斂財騙色滿足私慾,您若是出發點在於保護婦女,不妨研究騙子的各種手段及方法,婦女們提高警覺,若只說遠離喇嘛就可安全有點以偏概全,何況有許多喇嘛所教導的言行很令人欽佩,非如您所說喇嘛都要人修雙身法,曾有女尼將此問題請教喇嘛上師,得到的回答是”佛陀教法千萬種,出家人何必修此法!”,可見並不導引弟子修習雙身,或許您沒接觸過好的喇嘛上師,光看譁眾取寵的媒體及不知來路與居心的網路文章而被誤導,因此有所誤解,越陷越深而斷言喇嘛所傳非佛教。 
人心難測,騙子假借的面具太多啦! 各宗教各行業都有,要防被騙得用智慧判別是非,可不是只要遠離喇嘛就安全的啦!天主教.基督教.佛教.老師.醫生.商人.學生…..都有騙財騙色的事件,數目絕對比喇嘛多得多...(恕刪)? 
我有幸接觸到許多好上師,他們所敎使我受益良多,感覺上師如心靈良醫,如果聽了傳聞就發表文章叫大家不要看穿喇嘛服的醫生,說這些醫生都會騙人….,這樣的說詞不但無法令人信服反覺得言論偏激,若因此使許多人喪失康復的機會,實非社會之福。 
例如之前報上登的沸沸揚揚的喇嘛性侵女尼事件,將喇嘛寫的非常不堪,結果現在司法調查出真相,竟然是一宗仙人跳事件,這回媒體灰頭土臉就不報導啦!這是遇到慈悲的喇嘛上師不予追究,反正台灣弟子拒絕受教是自己的事,師父渡眾生不會勉強,咱們的媒體誇大嗜血不負責任已是常識,看新聞也需要用智慧以免中招呢! 台灣出了不肖弟子傷害師父累及佛教界,是否要去各處發傳單警告喇嘛遠離台灣人,說他們全都是仙人跳騙子呀?? 
個人因緣不同,學習佛陀慈悲之心智慧之眼,不讓自己自誤誤人,世界才會更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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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工今天特別「家婆」回覆如下:
 
吳哥窟祈福妹您好, 
謝謝您的意見,我非常同意您的說法:「各宗教都有人藉以斂財騙色滿足私慾」。但不知道可不可以請您讓我多為您解釋一下呢? 
如果有一個規模很大的慈善團體,他們的動機是善良的,是好的,但是因為規模很大,人數很多,裡面總是會有一兩個「害群之馬」為非作歹。在下絕對不會因為這些「個人」的錯誤去批判這個善良的團體,否則不免犯下「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過錯,不免如您所說乃是「以偏概全」。 
但是如果有一個規模龐大的犯罪集團,這個集團組織嚴密,而且善於包裝,以至於集團的首腦被公認為是舉世大好人,甚至被選為好人好事代表,背地裡卻從事各種犯罪活動,並教導屬下有機會就姦淫他人妻女,以至於三不五時就有屬下不小心被法辦。這種智慧型犯罪集團,正是需要有人大力糾舉,讓大家都可以認清他的犯罪本質,以避免更多人受騙受害。這樣「世界才會更好」。 
我想以上這兩種情況您應該能夠區分清楚。那麼我想請你再來看看密宗祖師,與當代領導人開示密宗的修行與教義: 
密宗祖師蓮花生大士於《亥母甚深引導》教導學人如何從女性陰部選擇合格的雙修對象:「(寅)、密相者,蓮花(陰道)極緊,具煖相;蓮宮(子宮頸)豐盈而凸出,善知啣金剛杵(善知含住陽具者)。臀小、盤廣、肉內捲,蓮宮肉緊貼;花胚豐盈,以杵觸之作不能忍狀,而出嬌聲;稍加抽送,身怯體顫、蓮生煖濕。」 
蓮師描述細緻清楚,我就不再害羞地為您白話解釋了。 
《密宗道次地廣論》藏密祖師宗喀巴說:「密灌頂:......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如〈大印空點〉第二云:『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餘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 
這裡簡短的解釋就是奉獻給師長的明妃必須「年滿十二或十六」,如果難找才可用二十歲的,超過二十就會令修行退步了。還有自己的姊妹妻女都要奉給師長當明妃來雙修。 
《達賴喇嘛文集(3)》達賴說:「在這些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 
《達賴生死書》157頁達賴喇嘛說:「可以在修行之道上運用性交,以性交做為強大意識專注的方法。」 
以上三位都是密宗裡公認的祖師以及領導人,但卻公開提倡出家人破戒修雙身法,我想把這些人認為是「慈善團體」中的「害群之馬」,肯定是不合理的。 
由這些密宗祖師以及首腦對密宗教義的宣說來看,比較合理的看法應該是密宗的本質就是「以淫修道、性交成佛」。先不論這個法門有沒有違背佛教教義,光是從他們對使用女童以及他人妻女來作性交對象的開示來看,這些教義絕對不符正常的倫理道德與健康教育。 
密宗祖師與首腦都認為出家人可以不犯戒而行淫,可以不娶妻而淫人妻女,所以密宗的徒子徒孫會三不五時爆發出各種難以入目的性侵案、性醜聞便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因此,結論就是,版工要大力糾舉的,絕對不是慈善團體中的「害群之馬」,反而是犯罪集團中的「首腦」,也就是密宗「以淫修道」的邪惡教義,同時也是密宗的最高教義,請您能夠理性的明察秋毫。 
因此版工才會針對西藏密宗大力攻擊,而不針對其他本質善良的宗教,這樣您可以瞭解了嗎? 
另外您所引用的一位上師所言:「佛陀教法千萬種,出家人何必修此法!」
我想請你看看達賴喇嘛的開示:「在修行道上已達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資格進行雙修,而具有這樣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維持住他的戒律。」(修行的第一堂課,丁乃竺譯,先覺出版。) 
因此密宗的教義本來就認為出家人可以破戒雙修與女人行淫。所以請勿受此上師的欺瞞,認為密宗的出家人不會找女人雙修。否則以您的美貌您也將身陷險境而不自覺。 
另外,容在下直言,如果您只看到幾位和藹可親、慈悲善良的喇嘛,對密宗的認識也不夠深入,然後只閱讀在下的幾篇文章,就認為密宗的本質是好的、就認為在下「誤解密宗」,甚至為文抨擊在下「以偏概全」,版工竊以為您所犯的錯誤,正是所謂的「以偏概全」。 
請您能深入瞭解密宗的根本教義,並閱讀在下所著關於密宗所有的文章,再提出您的高見,這樣才不會犯下「以偏概全」之錯。
最後,希望更多的人能夠認清密宗的本質,能夠遠離這個可怕的宗教陷阱,這樣您「世界才會更好」的願望才能實現。 
祝您明辨正邪分清善惡 
版工 合十 叩謝
 
 
破斥密宗男女雙修之雙身法並非「以偏概全」之說 - 地圖日記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1895429.htm#ixzz17gVTKf6v
(網址連回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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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風: 這文章寫得有思考性
我自己有長輩朋友供佛修密 更買了房子做佛堂 不可謂不誠 我有事時 其也樂意幫我邀喇嘛 起法會消災業  倒是沒有文章中的說聞

雙修是我高中時接觸佛法的一個驚奇 後來在 道家中的道法天中 自以為解 沒在雙辯了

文章有思考性 故鋪文此

大陸打壓達賴 打壓藏獨  自有說法   也許版工是文攻 也許是真文  總之文章有思考性  思考本身就是生命的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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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2 03:55
她, 74歲,西藏自治區,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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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1 15:14
她, 53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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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1 14:48
她, 53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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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1 14:41
她, 53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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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1 14:31
他, 62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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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1 14:30
她, 53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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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1 12:54
她, 53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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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19:31
他, 57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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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1 01:02
她, 5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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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0 20:41
她, 58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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