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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
作者:
夜逃
日期: 2012.05.27 天氣:
心情:
人,當然可以選擇活出自我!
但,活出自我絕不該變成我行我素!
人人都說不想為誰改變!?也都說不想改變誰!?
所以,彼此就只能永遠僵在沒有交集的十字路口!
難道,這樣就叫做活出自我?
既然,我們是過著團體生活,難道,不該微調自己的行為,讓團體中的其他人好過些?
內隱的價值觀可以堅持,但外顯的言行則應該可以因地置宜。
只是些許調整,何來對錯與輸贏?
堅持不改變,這種態度,其實,何嘗不是另一種的傲慢與偏見呢!
如果,對方都已經或明示或暗示的表明某些不喜歡的事與物了,自己又何必傲慢到不願做任何改變。
當然,除非自己根本完全不在意對方的喜怒哀樂,但,就算如此,真有必要相處到如此臭不可聞嘛?
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這句話,不只在科學上適用而已,我相信,在人與人相處的行為學上,它,同樣適用!
今日,爾如何待人,明日,爾必遭人以此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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