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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昏因.婚姻
作者: bossk 日期: 2010.08.06  天氣:  心情:
link: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6/4/2akp8.html

醫師娘多劈 夫驗DNA才知兒白養
更新日期:2010/08/06 02:55 洪榮志/台南報導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中某大醫院涂姓外科醫師的吳姓妻子,婚後一年即不安於室,除連續劈腿多名男子外,還與一名戴姓整型外科醫師一夜情產子;長期戴綠帽子的涂某,因抓姦在床才懷疑孩子不是親生的,經DNA檢驗確認白養戴某的孩子五年,最後鬧上法院訴請離婚,兩度求償獲勝。

據了解,今年卅多歲的吳姓女子,曾經擔任護士。由於臉蛋、身材一流,加上保養有方,看起來只有廿初頭,被譽為「人妻正妹」。

民國九十年間,涂某與吳女結婚後,為了不讓妻子外出工作,不僅每個月給她家用金七萬元,甚至將吳女的父母接回家同住奉養三年多,堪稱對妻子照顧得無微不至。

然而婚後不到一年吳女即到處劈腿,還與台南的戴姓整型醫師偷情,並於民國九十二年產下一子。

民國九十七年間,吳女先帶溫姓男子返家過夜,又與另名葉姓男子多次發生性關係,終於被涂某察覺有異,捉姦在床。涂某才開始懷疑孩子不是他所生,經兩度進行DNA檢驗,終於確定孩子是吳女與戴某婚外情的種。

無法忍受妻子一再外遇的涂某,先向台中地方法院訴請離婚及求償,經判准離婚及吳女應賠兩百萬元後,又因事後得知吳女與戴某不倫產子,再向兩人住所的台南地方法院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官司,並求償七百萬元。

審理期間,吳女抗辯先前的離婚官司已經被判賠償,涂某不該再提訴訟;戴某則主張與吳女只是一夜情,並非長期通姦,所以對涂「損害」應該沒那麼嚴重。最後,法官判賠一百五十萬元,但七萬多元的訴訟費用應由涂某負擔五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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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彼此間真的沒有愛了,又何必在乎一紙結婚證書,早點放對方自由,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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