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高傲的富婆,在一家非常昂貴的餐廳裡,
一直抱怨這樣不對,那樣不好。
侍者耐著性子直賠不是。
但這位富婆的氣燄反而越發囂張,隨而指著一道菜對侍者說,「你說,這叫做食物?我看連豬都不會吃!」
侍者終於按捺不住,對這位富婆說:
「太太,真的是這樣嗎?那麼,我去替妳弄點豬吃的來。
一個是「心中無半點善意」,一個是「胸中無半分寬容」,
真是道盡現代人典型的交往模式。
再看看下面二則夫妻的對白。
丈夫:「聽妳講話就像是一個白癡。」
太太:「你難道不曉得只有這樣,你才會懂?」
「拿去洗衣店的襯衫拿回來了嗎?」丈夫問
「我是你什麼人,女傭嗎?」妻子回答
「當然不是,」他頂了回去,
「你如果是女傭的話,至少應該懂得怎樣洗衣服。」
我們經常掉進一個陷阱,就是爭論必有輸贏,
在所有的爭吵事件中,大家都堅持自己的觀念,
將之視為金科玉律,不肯退讓。
我常開玩笑說,這就是所謂的「禮讓」…
不管自己有沒有「禮」(理),別人都要「讓」。
更重要的是雙方都不願意放棄說「最後一句話」。
似乎誰說了最後一句話,不管有理無理,誰就是勝利者,
以致爭吵不休。
想解開纏繞在一起的絲線時,
是不能用力去拉的,因為你愈用力去拉,
纏繞在一起的絲線必定會纏繞得更緊。
人與人的交往不也一樣,
很多人只知道「得理不饒人」、「火上加油」,卻不曉得
「逢人只說三分話」、「順風扯蓬、見好就收」
的道理,結果關係纏繞糾結,常鬧到不可收 拾的地步。
是非對錯並沒有快樂來得重要。
快樂的秘訣就是「退一步」,先向別人伸出友善的手。
讓對方做「對」的人,並不代表你就「錯」了。
因為,當一切都好轉後,你會發現你將獲得放下的平安,
也會感到讓別人「對」的喜悅。
由此,你也做「對」了。
邱吉爾在退出政壇後,有一次騎著一輛腳踏車在路上閒逛。
這時,也有一位女士騎著腳踏車,從另一個方向急駛而來,
由於煞車不住,最後竟撞到了邱吉爾。
「你這個糟老頭到底會不會騎車?」
這位女士惡人先告狀地破口大罵:「騎車不長眼睛嗎?」
「對不起!對不起!我還不太會騎車」邱吉爾對 那位 女士的惡行惡狀並不介意,只是不斷地向對方道歉,
「看來妳已經學會很久了,對不對?」
這位女士的氣立刻消了一半,
再仔細一看,他竟然是偉大的首相,
只好羞愧地說道:「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你知道嗎?
我是半分鐘之前才學會的,而教我騎的就是閣下您。」
有位智者即說:
「幾分容忍,幾分度量,終必能化干戈為玉帛。」
曾有一對父子坐火車外出旅遊,途中有位查票員來檢查乘客的車票,父親因為找不到車票而受查票員怒言以對。
事後,兒子就問父親,為什麼剛才不反目以對呢?
父親說:「兒子,倘若這個人能忍受他自己的脾氣一輩子,為何我不能忍受他幾分鐘呢?」
==「不說最後一句話,則可以避免紛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