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7日電)勞委會今天表示,若查明雇主高薪低報勞退月提繳工資,將修法規範逕予更正或調整月提繳工資,向雇主開單補收短提退休金。
依現行法令規定,雇主若沒有依規定申報勞工的勞退月提繳工資,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查證屬實,即依法核處罰鍰,勞工受有退休金損失得依法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但現行制度勞工需自行提起訴訟向雇主求償,較難確保勞工退休金權益。
為了維護勞工退休金權益,勞保局表示,已提送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法草案,增訂雇主申報勞工月提繳工資不實或未依規定調整者,經勞保局查證後,得逕行更正或調整月提繳工資,並追溯從提繳日或應調整的次月1日生效。
這項修法草案已經行政院審議通過,送交立法院審議中。勞保局說明,修法後如果經查明有勞退「高薪低報」情形,就會逕予更正或調整月提繳工資,向雇主開單補收短提退休金,以維護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另外,勞保局提醒,勞工為維護自身權益,每月應注意雇主是否有以書面通知所提繳的退休金額外,也可善用勞保局提供的勞退個人專戶查詢管道:如土地銀行、玉山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第一銀行勞動保障卡ATM查詢;郵政金融卡ATM查詢;自然人憑證登錄勞保局網站查詢;臨櫃查詢;透過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勞保局行動服務APP。
勞保局說,查詢結果若發現雇主短提退休金,勞工可檢具相關資料向勞保局反映,勞保局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裁處罰鍰。10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