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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吐不快
作者: 瘋瘋癲癲也是一天 日期: 2010.12.15  天氣:  心情:
台北縣一名單親李婦遺失2萬1千元生活費,被拾獲的法律系畢業潘女索討3成報酬

,今天(14日)上午兩位民眾看了新聞後,打電話到警局表示要幫助李婦,一名60歲

的林姓男子還帶著2歲大的孫子,拿著6千元到警局表示要給李婦,他對媒體說,年

輕人要有惻隱之心,「愛心大家都要有!」



看到又是為了留置權問題的新聞,除了那拾金會昧的
人可惡外,我想提這法案的法務部、立法通過的眾立

委這些人更是可惡。

教育因為法律而徹底失敗了,現在的法律是教人如何

撿到東西或是金錢,可以先佔據,直到對方付出總價

值的三成,才可以還給對方。那是不是把很多非法勾

當都合法化了,例如擄鴿勒索,我也可以說我撿到的

要馬就拿這鴿子價值的三成現金來換。那我去偷取機

車上的某樣東西,然後佯稱是掉落物,再向車主要求

報酬金,是不是也說得過去ㄋ。

這些立委、法務部高官一個月領那麼多人民的納稅錢

,居然是用來破壞原有的美德,教人行貪念............

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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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5 23:34
她, 57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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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5 22:46
他, 56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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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5 20:25
她, 49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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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5 13:45
她, 53歲,台南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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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5 12:38
她, 49歲,雲林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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