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單親李婦遺失2萬1千元生活費,被拾獲的法律系畢業潘女索討3成報酬 ,今天(14日)上午兩位民眾看了新聞後,打電話到警局表示要幫助李婦,一名60歲 的林姓男子還帶著2歲大的孫子,拿著6千元到警局表示要給李婦,他對媒體說,年 輕人要有惻隱之心,「愛心大家都要有!」 看到又是為了留置權問題的新聞,除了那拾金會昧的
人可惡外,我想提這法案的法務部、立法通過的眾立
委這些人更是可惡。
教育因為法律而徹底失敗了,現在的法律是教人如何
撿到東西或是金錢,可以先佔據,直到對方付出總價
值的三成,才可以還給對方。那是不是把很多非法勾
當都合法化了,例如擄鴿勒索,我也可以說我撿到的
要馬就拿這鴿子價值的三成現金來換。那我去偷取機
車上的某樣東西,然後佯稱是掉落物,再向車主要求
報酬金,是不是也說得過去ㄋ。 這些立委、法務部高官一個月領那麼多人民的納稅錢 ,居然是用來破壞原有的美德,教人行貪念............ 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