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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待人處事『得理絕對不可不饒人』
作者: ~夜歡~ 日期: 2005.04.02  天氣:  心情:




PS:各位敬愛的網友大家好,如


果您為了觀覽我的日記,而會導


致網友的電腦發生內格以及當機


的情形~★光~在此深感抱歉。倘若


各位網友!有上述的情形發生,


~★光~建議您在觀覽日記之前請先


點擊上方的日記『切換閱讀模式』


,方可免除各位網友的困擾!~★光~


希望給予大家有個美好的閱讀新觀


感!~★光~感謝各位網友的支持!  


            謝         謝            您         


 


打開心扉,撥動心弦,一篇文章,一個故事或


一則小品~提供您探索心靈,感動的方向~歡


迎您光臨~★光~的『真情世界』欣賞溫馨小品



每日靜思語:


(人生最美的,就是相互感恩,及時懺悔,才


有再來一次的機會。)


~~~~~~~~~~~~~~~~~~~~



待 人 處 事 固 然 需 『 得
 
 
理 』 , 但 絕 對 不 可 以
 
 
『 不 饒 人 』 , 留 一 點 餘
 
 
地 給 得 罪 你 的 人 , 不 但
 
 
不 會 吃 虧 , 反 而 還 會 有
 
 
意 想 不 到 的 驚 喜 與 感 動
 
 

 
 
『 人 不 講 理 , 是 一 個 缺
 
 
點 ! 人 硬 講 理 , 是 一 個
 
 
盲 點 。 』 可 不 是 嗎 ?
 
 
當 兩 個 人 吵 架 的 時 候 ,
 
 
衝 突 的 時 候 , 角 度 不 同
 
 
的 時 候 , 其 實 只 是 個 人
 
 
的 想 法 , 價 值 觀 不 同 的
 
 
緣 故 , 並 沒 有 絕 對 的
 
 
『 對 與 錯 』 , 當 觀 點 不
 
 
同 的 時 候 , 我 們 就 不 接
 
 
受 對 方 , 抗 拒 對 方 , 一
 
 
抗 拒 就 有 衝 突 , 一 衝 突
 
 
就 有 痛 苦 , 這 是 互 相 連
 
 
鎖 的 。
 
 
所 以 我 們 要 透 過 智 慧 的
 
 
觀 照 , 重 新 轉 化 情 緒 與
 
 
思 維 , 將 它 轉 到 正 向 的
 
 
一 面 , 然 後 就 能 夠 『 看
 
 
見 明 白 』 也 就 是 『 明 心
 
 
見 性 』 了 。
 
 
很 多 時 候 , 理 直 氣
 
 
『 和  』 遠 比 理 直 氣
 
 
『 壯 』 更 能 說 服 , 改 變
 
 
他 人 。
 
 
 
『 性 情 溫 良 的 , 有 聰
 
 
明 。 』
 
 
 
在 日 常 生 活 當 中 , 記 得
 
 
留 一 點 餘 地 給 得 罪 你 的
 
 
人 , 給 對 方 一 個 台 階
 
 
下 , 少 講 兩 句 , 得 理 饒
 
 
人 , 否 則 不 但 消 滅 不 了
 
 
眼 前 的 這 個 『 敵 人 』 ,
 
 
還 會 讓 你 身 邊 更 多 的 朋
 
 
友 因 而 膽 顫 , 也 因 此 而
 
 
疏 遠 您 。
 
 
 
『 得 饒 人 處 且 饒 人 , 願
 
 
與 我 的 朋 友 ( 妳 )
 
 
( 你 ) 共 勉 』

 


您辛苦了~★光~在此默默的祝福您唷!*^_^*


謝謝您光臨~★光~『真情世界』欣賞溫馨小品


更感謝大家給予~★光~的支持與鼓勵~~~~


~★光~    2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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