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就聽過人家說:不幸福婚姻有很多種,幸福的婚姻只有一種。哪一種?是積極的「互敬互愛」或消極的「互相容忍」,這些老生常談嗎?這些形容顯然都不是那麼強而有力,每種形容也不能放諸四海皆準的來描述那幸福婚姻的理由。最近,我的一位女友提供了一個比較具有說服力的說法。她是一位未滿三十歲的美麗女子,在事業上相當有成就,已是某家公關公司的高級主管。最令人驚訝的是,她結婚已近七年,個性仍然像陽光一般,她從不刻意做公關,所以只要有她在,大家都很自在。一群女人問她,妳認為幸福婚姻的理由何在?她自有見地:「我跟妳們不一樣,我對婚姻要求不高,我找的男人,對我也要求不高,所以到現在,我還能說,結婚真好!」她的一番話,使我恍然大悟:幸福婚姻的理由,難道不是「要求不高」嗎?從前的夫妻,容易天長地久,其中歡歡喜喜到白頭的當然與社會風氣淳樸有關,但與「要求不高」更有關。女人嫁出去像抽獎,抽中了一個還實用的便得感激,虔誠做夫妻,「遇上了就是了」──我祖母常常這麼這麼形容她的婚姻。她那一代的女人,對男人要求確實不高,不嫖不賭、拿錢養家,就是大好男人;那一代的男人,對另一伴的要求,何嘗不也是媒人說品貌端莊就是了,能煮菜養兒育女就好(雖然,整體說來,過去的男人對女人的要求,還是比女人對男人的要求高)。現在的女人,知識水準及經濟能力日漸提昇,怎能要求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