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4:40:33 來自:xxx.69.60.xxx 呵呵~~ 小毛頭 如果未滿18歲 可能就要請妳父母出馬嘍 那麼就法院見嘍 開心的睡覺去嘍~~~~~ 版主回覆 [2007-07-10 04:41:40]: 別睡死ㄌ 那麻煩你ㄌ 阿伯 我等你來信 謝謝指教喔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4:33:46 來自:xxx.69.60.xxx 呵呵~~ 有沒有妳很清楚 法院會讓妳招出一切的 妳跟妳朋友看誰倒楣嘍 版主回覆 [2007-07-10 04:37:08]: 隨便啦 你與其再這一直說 那麼有控 那你就快點寄來ㄚ 況且那麼晚ㄌ 誰有控回應你問題 你ㄉ泛亞朋友更閒 明天不用上班ㄉ 有你這各朋友還真可悲 半夜還要位你解決事情 無聊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4:25:00 來自:xxx.69.60.xxx *此封留言為私密留言* 呵呵~~ 妳不怕是最好的 反正妳做的事情鐵證如山 要出國前 記得叫妳家人幫妳收傳票喔 開心,有人要賠錢兼犯形嘍 版主回覆 [2007-07-10 04:31:37]: 她們收不收 那她們ㄉ是 你記得囉 你居然要否認事實 那麼表示我也行 我會全程看你怎麼答 你再電話中跟我說過ㄉ話 你有錄音是最好啦 別忘了你跟我說過ㄉ噁心話喔 你說你沒有 有證據嗎 總絕得你沒讀過什麼書ㄟ 還在這說大話 我沒那時間跟你哈拉 睡覺去ㄌ 無聊男子 你慢慢說ㄟ 你不是說沒我電話 怎麼現在就有ㄌㄚ 真怪阿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4:17:29 來自:xxx.69.60.xxx *此封留言為私密留言* 呵呵~~ 這麼快就要跑路了喔 又沒關係 追訴期有15年 妳能躲多久阿 我剛剛已經請我泛亞的朋友先查妳的資料了 對了 好像忘記告訴妳我是做什麼的 我是開電子遊戲場的 合法的喔 版主回覆 [2007-07-10 04:21:09]: 那你家ㄉ是 我幹麻躲 我來去自如 去玩ㄉ 我不怕ㄉ 會再這一值恐嚇 無路用ㄉ 謝謝你陪我報告寫完 我能安心去睡ㄌ ㄏㄏㄏ 太棒ㄌ 有人陪我打發無聊時間 真好 你朋友做啥也無所謂 關我鳥事 你請自便吧 ㄏㄏㄏ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4:11:14 來自:xxx.69.60.xxx *此封留言為私密留言* 呵呵 我只是要提供妳的電話號碼給警察朋友去查 就算是妳停掉了 還是可以查到妳是誰還有妳家住址資料 跑不了的 這樣子法院才知道怎麼寄傳票到妳家去 懂嗎 版主回覆 [2007-07-10 04:13:44]: 那麻煩你儘快我如出國ㄌ 你就來不及ㄌ 我等你ㄟ 白目先生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4:03:22 來自:xxx.69.60.xxx *此封留言為私密留言* 呵呵 妳繼續嘴硬沒有關係 妳說我邀妳一夜情妳有證據嗎? 妳可以繼續捏造事實 但是法院是講求證據的 妳剛剛公佈我的電話及毀謗我找妳一夜情的留言 我跟我的朋友都有列印下來了 沒錯,妳是應該找律師商量看要怎樣刑責會比較輕 如果沒有認識的 我可以介紹妳到群展法律事務所或是聖島法律事務所 我同學可以算妳便宜一點 版主回覆 [2007-07-10 04:07:52]: 你說沒有 也有證據嗎 請便 不需恐嚇我ㄉ 我沒你那麼嘴硬 我ㄉ律師比你ㄉ好很多 謝謝你雞婆 電花早沒用ㄌ 你想辦法吧 那天你打完過後我就換號碼ㄌ 財部會被帶雖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3:54:59 來自:xxx.69.60.xxx 呵呵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 沒有人說妳害怕 只是妳的IP位址顯示妳做了什麼事情 就算是在網咖也可以查出來是誰使用的 這就是證據 跑不掉的 既然妳要捏造一些事實又不肯認錯 妳放心,我會請我的警察朋友偵查的 版主回覆 [2007-07-10 03:58:50]: 我有捏造嗎 你心知肚明 無須明講ㄉ啦 ㄏㄏㄏ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3:38:51 來自:xxx.69.60.xxx 忘記告訴妳 我有3個好友也一併幫我紀錄下來妳的所有留言紀錄 他們願意幫我做證人 我剛也問過我的警察朋友 他說可以用公然侮辱罪還有妨礙秘密罪偵辦 版主回覆 [2007-07-10 03:49:45]: 隨便你 你有證據那去阿 人你找ㄉ 我不認同阿 要告我 我等你 毀謗 ㄏㄏㄏ 敢做不敢當 我不怕ㄉ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3:24:30 來自:xxx.69.60.xxx 呵呵 在網路公然公佈他人電話 談及援交或一夜情 希望以上妳有掌握我找妳一夜情的證據喔 否則妳已經構成公然毀謗罪了 一切妳留言資料我已經影印下來了 也報請網路警察了 妳的電話我也有 真是太開心了 可以要求賠償了 版主回覆 [2007-07-10 03:56:56]: 我也檢舉ㄌㄟ 況且 我有毀謗你嗎 該要掌握證據ㄉ是你 我有構成毀謗喔 那你記得 我沒邀你ㄧ業情ㄟ 你邀我ㄉㄛ 再說 你要告 證據也是要足ㄉ 你找ㄌ同檔你ㄉ人 聯合告我 那麼你繼續 你有警察朋友 我有律師 那倒是好好研究ㄌ 米咕嚕 (34歲,台中縣) 心情: 時間:2007-07-10 03:11:48 來自:xxx.69.60.xxx 幼稚的小女孩謝謝妳 妳的行為已經構成毀謗罪 我終於等到證據了 我也已經請公寓管理員報請網路警察查詢妳的IP位址了 妳等著警察上門吧 一個愛寓理ㄉ無聊男子35歲 要告 ㄧ各年僅18歲女孩ㄉ對話 男子名字:米咕嚕 房間號碼:834664 真ㄉ很好笑 版主帳號:mimi288888 房間號碼:1231507 版主名字:M~I 因為 她知道會被踢下線 所以 複製ㄌ一篇給我 有看ㄉ朋友 女生多關照妳身旁ㄉ女性朋友吧
是管理員封掉ㄉ 我們沒封 我們也部會怕阿 只是 燕不下這口氣 說要告 不知該說啥 阿~~~~ 快瘋啦可是 他都是用電話打來說煽情ㄉ話 沒錄音 哪來證據呢
嗯 叫她再找找 不知有否被刪掉 慘 告到法院 就難看啦
是ㄛ 怎麼會是我朋友勒
ㄏㄏㄏ 真慘ㄉ人
還真ㄉ欺負小孩 無所謂 會放這篇文章 只希望不要再有人被她騙拉
只怕他用另一個帳號騙人
她沒被封鎖 還好 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