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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我自己澄清...**
作者: ♤雨潔♤認養代替購買~離 日期: 2008.10.23  天氣:  心情: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381798&d=249


我為自己澄清...

這個女孩子所寫的都不是事實

請各位好友幫幫我

(我是被搶錢...有麥當勞吃也是1個台南的朋友買給我吃)

被飆車族搶錢是我把皮夾裡的錢拿出來給他們

當時天色很暗,又沒有路燈...

他們把我的眼鏡給拿了下來...

我近視425度根本看不清楚...

我堅持拉著我的包包...

就被甩了巴掌...

他們叫我自己把錢拿出來給他們...

因為被打的很痛...

我就把錢全部拿出來給他們...

但我自己有一個習慣...

我不會把錢全部放在皮夾...

還會預藏一些錢在別的地方...

事情發生後,我獨自去麥當勞坐到快天亮...

重點他們沒有拿走我手機...

當下我打給另一個朋友...

告訴他我出事了...

因他有事不能來看我...

建議我先找飯店休息...

隔天會來看看我的狀況...

還好我身上還預藏幾百塊...

夠我去飯店休息...

隔天我朋友馬上來飯店找我...

他看我的臉很腫還幫我冰敷...

我還問他去報案有用嗎???

他的說法是: 當時你都看不清楚他們的長相...

妳也無法正確描述當時狀況...

筆錄可能很難做...

頂多警方只是幫妳備案...

聽我朋友這麼說我才放棄去報警...

事後我還跟我朋友借了1千元...

他還好意帶我去吃麥當勞...

因為他知道我整天沒吃...

後來他跟朋友有約...

就先走了...

我因嘴巴破了一個洞也勉強吃了一個蘋果派...

其餘根本無法再吃...

就叫服務人員幫我打包...

就這樣我拿著我沒吃完的麥當勞去找陳先生...

沒想到就被質疑...

我是好運身上的東西沒被搶走...

他們只是要錢而已...

難道被搶劫是要身上的東西都被拿光才像搶劫嗎???

難道我要被砍到流血也才算被搶劫嗎???

我真的算是命大...
-----------------------------------------------------------------
至於被鬼附身這種事...

我從小看到大...

真的已經習慣...

那天的狀況是我本身的靈體出來指示陳先生...

好管閒事我常做...


然後真的被鬼附身...

絕對不是自導自演...

我因家族的關係本身就是特殊體質...

好心指示幫陳先生...

卻被質疑~還說我在演戲...

這個女孩子去跟陳先生亂講事情...

我當下看到這篇日記...

真的很生氣

也很無言...

真的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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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24 22:06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5 08:27]:

嗯嗯..

 
時間:2008-10-24 22:00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5 08:30]:

只是看她的日記讓大家用客觀的角度去評斷..

被鬼上身當然是真的..

從小看到大..

我已經習慣了..

 
時間:2008-10-24 20:39
他, 40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5 08:32]:

傻瓜~我們都一樣..

挖災~挖災..

會的..

 
時間:2008-10-24 14:34
她, 48歲,南投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5 08:33]:

以妳客觀的角度去說的嗎?

 
時間:2008-10-24 13:28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4 13:33]:

我會愛自己的..

謝謝妳..

 
時間:2008-10-24 13:25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4 13:36]:

喔..

這些話妳應該去跟她說啦..
我本來就跟她完全沒什麼交集的..

她都在我的頭上撒尿了..
我要保護自己啊..

 
時間:2008-10-24 13:04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0-24 12:58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4 13:19]:

不接受也就算了..

 
時間:2008-10-24 01:47
他, 44歲,花蓮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4 11:49]:

嗯嗯..

 
時間:2008-10-24 00:45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4 11:51]:

現在跟陳先生沒啥關係啦..

是這各女的先中傷我的..

是我跟這個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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