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個上班族,薪水只夠養家餬口
但我還是有一顆悲天憫人的心(我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
所以後來我自己就立了個規則,只要薪水以外的收入,
看金額的多少,捐出5~20%(有時會超過),
包含統一發票中200元,或兼差教課所得都是如此捐,
最近一筆額外的收入是忘年會(尾牙)抽到的獎品,
上網查到的金額是3990,會再找機會捐出去,
所以我覺得助人一點都不難,甚至是幫助毛小孩也可以,
以前總是想著想著,也沒實際行動,當你跨出第一步時
其實是很簡單的事 [:D]
--------------------
活到這把年紀,很多不認識的人聽到我未婚,
總是會下一些評語[眼光太高!]不然就是[你是不婚主義]
但以上這兩個都不是,我只能說可能是老天爺在我人生的劇本中,
忘記寫上男主角了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