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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與豬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為甚麼憤怒?(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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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甚麼憤怒?
作者: Prinz 日期: 2013.09.19  天氣:  心情:

 


現下好多了。那幾天,我出離憤怒,馬英九也出離憤怒。


我的修為低淺,活了四十年依然無法忍受醜陋的台灣人;但一個當總統的人修為該比我高一些吧?怎麼也這樣沒耐性?如果說這件事馬英九有甚麼錯,就是錯在修為不夠。


我理解馬英九的憤怒,並且這種憤怒只有極少人能理解。


大多數人不理解,為甚麼一個慈眉善目結交廣泛、「修為」很高的政壇大老立法院長,馬英九非開除他黨籍不可?還開記者會公然羞辱他?


不理解。即使記者會已經公然告訴你為甚麼,你還是不理解。


 


人類很難忍受不理解,對於不理解的事一定要找個理由來把它說圓了、說通了,晚上才睡得著覺。如果怎樣都找不著理由,就自己編一個聽起來順耳的。


為甚麼天上打雷?不懂,怎樣都不懂,好難受───編個雷公電母的故事,聽起來多麼順,多麼有道理。


為甚麼我會這麼倒楣?別人都沒我這樣倒楣,怎麼想都想不通───原來是上輩子造孽,報應在這輩子。好吧,這理由聽得下去。


大凡蠢人在意的不是「事實」,而是「理由」;蠢人在意的理由,不是有事實根據的理由,而是說得頭頭是道的好故事。


例如有個左派激進主義狂人,埋伏在總統座車經過的附近大樓,然後以來福槍狙殺總統。這狂人被逮後還來不及審判,又被另一個激進分子在公開場合槍殺。經過最高法院的調查,認定刺殺總統的只有一人,背後也沒有組織或他人唆使。故事結束,The end


如果上述情節是電影的話,肯定是爛片。電影不是這樣演的!要有陰謀啊!不但要有陰謀,還要揭發陰謀;要危機重重、要懸疑跌宕、要迂迴叵測、要柳暗花明,最後才水落石出。這樣觀眾才會大呼過癮。


但這不是電影。「事實」是,華倫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就是這樣單純,你卻不信。難道你比華倫委員會看過更多資料,做過更多調查?不,你只需要眉頭一皺,就知道真相沒這麼單純。你的直覺比人家大法官整整一年的調查,得到更多資訊,更可信。


有人說現實「往往」比電影更精彩,這是錯的。現實只是「有可能」、「有時候」比電影精彩,絕大多數的事實都很枯燥乏味,否則大家都看紀錄片就好了,何必努力編故事、寫劇本?但蠢人卻總是把電影當作事實,看現實事件像在看電影。片商深知觀眾的愚蠢,因此喜歡在片頭加上一行字:「Based on a true event.


 


王金平接受柯建銘的請託,於是幫他向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關說,命令承辦檢察官不上訴導致柯建銘無罪確定,有監聽紀錄、諸多證人口供、鐵證如山。然而,愚蠢的台灣人認為這個理由不足以解釋「開除黨籍」,就好像「機率」不足以解釋「歹運」、奧斯華一人不足以刺殺甘迺迪,非要有個聽起來更漂亮的故事才行。


「政治鬥爭」?這故事聽起來順耳多了。一個政客惡整另一個政客,這才是好故事。政客整人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嘛!就好像胖子必然貪吃一樣的天經地義,還需要甚麼證據?需要甚麼事實根據?不必,聽起來是個好故事就行了。


你說這故事還不夠漂亮,政客也不會毫無理由惡整另一個政客,所以呢,一定要把這故事再說透些。例如,王金平與幾個重量級政客,密謀聯手逼宮,沒想到馬英九事先聞到了味兒,於是殺雞儆猴,虐殺王金平用來嚇唬郝立強。


這故事多麼生動活潑!多麼頭頭是道、言之成理。事實根據在哪?不重要。


現實與電影最大的不同,在於電影總有「內心戲」,告訴觀眾他在想甚麼,讓觀眾清楚行為的動機。要是拍電視劇就更方便了,直接讓角色「說」出心裡話,或者用旁白說出來。為何如此?因為觀眾重視動機遠超過行為。


「馬英九心想,不幹掉王金平我的政治前途就不安穩,該怎麼做才好呢?這時檢察總長來匯報一個驚人內幕,馬英九見機不可失………」


可惜,現實生活裡沒有「旁白」這種裝置,你只能從行為去合理推測別人的動機───或者「不合理」的推測動機───自己給他加上旁白。


從你加上甚麼旁白,就能看出你是哪種人,你的價值觀如何。醜陋的台灣人不理解馬英九的憤怒(動機),因為他們不是同一種人。


 


關說、干涉司法獨立,是鐵證如山的事實,但台灣人顯然不覺得嚴重。就算是真的又怎樣?動機!給我動機!看行為有甚麼趣味。「馬英九根本就是借題發揮嘛!王金平只不過朋友遇難出手相救罷了,又沒拿到好處,純粹是友情贊助,出發點是好的。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不但不該苛責他,反而要讚他是有情有義的熱血漢子!況且王柯分屬不同黨籍,更加突顯王院長的胸襟開闊,不以黨派為隔閡………」


台灣人似乎重感情,不,是只重感情───把人情放在頭頂、法治踩在腳下。一個院長干涉司法獨立是可以被原諒的,違法佔用國有地也是可原諒的;但依法拆除違建不可原諒,開除不肖黨員的黨主席更是不可原諒。


那幾天,整個鬼島上瀰漫的主旋律是「馬英九政治追殺王金平、激發全民同情心」,半則新聞就能讓我寒毛直豎;連續看一個鐘頭,心中都忍不住吶喊:「院長加油!」


但是,院長,你到底幹了甚麼?你這種爛貨不該被開除嗎?


試著把旁白暫時關掉,你看到了甚麼「事實」?


 


時間:102628


王金平:喂,要找你都沒人。


柯建銘:我靜音啦,我下午有開了。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有打電話來了。


柯:怎樣?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他說他是勇伯啊(法務部長曾勇夫)的人啦。


柯:喔!勇伯啊的人喔!


王: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


柯:(不清楚)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麼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 他要處理啊。


柯:好好好。謝謝。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柯:我轉靜音忘記了。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柯:好啦,謝謝。


 


時間:102629


柯:喂。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喂。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ok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對不對?沒甚麼嘛!大家都是好朋友,只不過關照朋友一下犯得著開除黨籍嗎?


也許立委們平常為了法案彼此拜託來拜託去是家常便飯,但這裡有三個人:曾勇夫、陳守煌、林秀濤,一個法務部長兩個司法官,這些人在大院長的心目中竟然也成了可拜託可商量的貨色,是「勇伯的人」、可以「處理」、可以「弄一弄」。


古代沒有司法獨立的觀念,一個人在審判中是否定罪不是審判官說了算,審判官的上司、上司的上司、沾親帶舊的關係、人情世故的羈絆,只要實力夠,被告反過來審法官都是可能的。


但這個世界終究邁入了現代化,通過千千萬萬人多少代的努力,建立起現代的民主法治,把司法獨立寫進憲法裡,以成就文明的基石。這基石看上去很偉大,其實一通電話就能讓它出現裂縫。


「一個文明國家絕不能允許政客將手伸進司法,對於政治干預司法的容忍度,是。」這是憲法的吶喊,聽得到嗎?


而關鍵字是「文明」。


悲哀的是,台灣不是文明國家,這塊土地上至今依然橫行著人情政治、家族政治、情理司法、感官司法。醜陋的台灣人慣於玩弄政治、強姦司法,只要情節需要,他們可以隨意將司法說成任何人的打手,並且樂於雇用這樣的打手。


如果台灣人不能容忍所謂「馬英九用司法力量迫害陳水扁」,為何可以容忍「王金平用司法力量營救柯建銘」?我們從這兩個似乎矛盾的主題中,看出甚麼不矛盾的旋律呢?


十分清晰的,一致的邏輯是───台灣人反對的其實不是「政治力干預司法」,從來就不是,而是你干預司法的「目的」或「動機」是甚麼?如果用來迫害陳水扁,那真可惡;用來營救柯建銘,OK的啦!如果馬英九命令法官重判洪仲丘案的被告,那更是皇上英明哪!所以你家違建被拆,請向總統陳情;如果農地被不當徵收,去凱道抗議;家有幼女被癡漢非禮,恐龍法官居然判無罪,當然要蛋洗馬英九───幹嘛蛋洗馬英九?案子是法官判的,馬有甚麼錯?錯在身為總統居然沒有干預司法、指揮法官辦案啊!


你自己不干預司法已經王八蛋了,你還不讓別人干預司法;王金平干預司法你還開除他,這不是更王八蛋嗎?因此,不罵你罵誰。


 






那幾天,我出離憤怒,馬英九也出離憤怒;除了憤怒,他可能更多的是驚訝。


或許他以為揭發關說事件全民會跟他一起憤怒,說不定輿論還會大罵特偵組「怎麼可以用查無貪污實證給王金平結案」;他以為斷然開除王金平,能得到人民「公正無私」的掌聲(相較於民進黨對柯建銘毫無懲處),以為人民能感受到總統捍衛司法獨立的決心………


然而………可惜………結果………沒想到………………




這是我配上的旁白,不喜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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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19 22:53
她, 36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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