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蕩或懶惰…送泰源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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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源技訓所將收容人集中在廣場上情形。(資料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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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天將柯賜海拘提到案,柯賜海在移送時對著媒體哭天搶地不願上車。(記者朱沛雄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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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天將柯賜海拘提到案,解送新店分局初步偵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柯賜海在移送時對著媒體哭天搶地不願上車。(記者朱沛雄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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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源技訓所收容人在烈日下揮汗清水溝,以後柯賜海也將有此景。(資料照) |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台東泰源技訓所是法務部目前設立的唯一強制工作地點,目前接受強制工作的人犯共有506人,這些人的犯罪類別除犯組織犯罪條例外,另包括被法院依刑法90條認定有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及竊盜與贓物犯有關的保安處分,亦即有犯罪習慣者。
除了柯賜海外,過去有哪些大哥或名人曾在泰源技訓所接受強制工作,法務部相關官員以涉及人權及個人隱私為由,不願透露。
強制工作時間最長3年,目的在於讓人犯在出獄後能自食其力並杜絕犯罪習性,但執行滿1年6個月後,若無繼續執行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
泰源技訓所所長黃俊棠說,早期強制工作有不少監外作業,例如到綠島鋪馬路或協助工程建設,不過,強制工作近年已轉型為監內作業,項目包括技能訓練、教誨課程,所方還規劃一系列的木工、陶藝、編織、電腦資訊等課程,並協助人犯考取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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