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名從事果菜批發業的許姓婦人,昨天(30號)在中壢市五族二街果菜市場收完四十萬貨款後,不慎遺失,幸好被買菜的楊姓婦人撿到,並且送往派出所招領,最後才能物歸原主,並婉拒報酬。(李明朝報導)
平鎮警方人員表示,一名楊姓婦人是在十一月三十日拿著四十萬元的現金,送到派出所報案,楊姓婦人向員警指出在中壢五族二街果菜市場附近的道路上撿到,當時她在現場等了十多分鐘,都沒有發現有人回頭尋找,擔心遺失者相當著急,就趕緊送到派出所。
受理報案的員警研判遺失地區,有可能失主會到中壢興國派出所報案,立刻撥電話通知,果然失主許姓婦人正在派出所心急如焚,獲知遺失的現金在北勢派出所,馬上前往派出所領取。
許姓失主來到派出所緊緊抱住撿到錢的楊姓婦人,並且拿出一個紅包要來答謝,但是遭到楊姓婦人婉拒,她表示這些錢應該都是辛苦錢、救命錢,物歸原主只是舉手之勞,不需要任何報酬。
許姓婦人對於楊婦婦人拾金不昧,不要報酬行為相當感謝,認為社會還是有溫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