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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作者: 有點甜_小均♥ 日期: 2010.10.16  天氣:  心情:
2010年10月15

今天我跟朋友去新堀江逛

我2點多去

玩到5點要去牽車 準備上班

之後我在停車格一直找不到我的車

之後我就去五福警察局報案

我說我不知道是被偷了

還是被吊了

警察就幫我問拖吊場

就說我被吊了?

但很莫名其妙

我明明停普通的停車格

後來我就先回家

叫我爸帶我去牽車

原本拖吊只要800多元麻

大家知道我付了多少麻


1425元?


至於為什麼呢?

因為當時我要停車 找不太到停車位

但有空格

我當然就擠拉

但我的左方式殘障停車位

但我沒停到那邊

是殘障停車格的右邊那一格

但或許是我硬擠進去

人家不好牽車

就把我的車移到左邊殘障停車格

就這樣整整多了625元?

我就覺得真的很氣

後來去拖到場申訴 他說叫我去交通局

拜託?

不是我自己停到殘障停車格的

為什麼我要被拖吊

為什麼我又要多罰錢?

那這樣說好了?

如果今天我看你不高興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把你的車移到殘障格

或移到紅線區

讓人家吊

這樣說不過去阿` ?

我這樣跟服務人員說

他說 你可以這樣做阿

就等著被警察抓??

這是什麼回答態度阿?

政府會不會搶錢太兇了?

我一個月賺不到一萬?

一次拖吊?

一千四百25元?

搞屁阿?

會不會太莫名其妙了?

各位大大

給我個意見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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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22 04:03
他, 50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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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2 00:06
他, 38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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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8 01:57
她, 31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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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8 01:54
她, 31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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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6 00:05
他, 40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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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2 02:38
他, 32歲,高雄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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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1 03:25
他, 37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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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8 12:32
他, 34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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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9 05:25
他, 42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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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31 23:59
他, 33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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