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此行為可以合理化.我該"以示嘉許.於以獎勵"!?
人各有命.比不完.但若心存"賴著別人".並將行為合理化.那就很不好
首先.感謝妳的回應.將照片PO上. 再者.無須多想.我遇過太多沒PO照片的.甚至來亂槍打鳥的. 三.對著自己的螢幕生氣.是件很腦殘的事. 四.我能理解妳的立場.所以並無任何怪罪. 五.留言提醒.只是讓妳知道.網路與人對話.沒那麼恐怖. 就算被認出.那也沒啥.玩部落格.FB的一堆.相信妳有這類朋友. 我也常在這被認出.大家都來玩.沒啥好見怪不怪. 最後.這只是個網路文字平台.除此以外的行為.如真實見面. 那都與這無關.這裡.妳很安全.可以安心的與人接觸.
真實中.確實有很多事.是無法以文字.三兩句就能交代解決. 除非是遭受逼迫.身不由己.不然決定與否.仍在自己.旁人無法左右. 個人認為.這觀念有偏差. 或許當人小三.破壞自己家庭.同時也破壞他人家庭的.她們不覺得有錯. 甚至還因此創出了套說詞.來合理行為.總之.自己的造業.自己承擔. 給個建議.可以開始收集水晶.每個月有一次機會.可以用收集來的水晶換郵票. 這樣妳就能去開通妳想留言的版.再來.妳沒照片.讓對方與空氣對話.這很失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