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469882
 鷂鷹﹝白龍﹞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學最好的別人,做最好的自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縫縫補捕的婚姻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交通事故現場﹝續﹞─重要的法規
作者: 鷂鷹﹝白龍﹞ 日期: 2011.03.27  天氣:  心情:
前陣子在日記上,我在日記上曾分享「交通事故現場有感」,在該文末了提及好的駕駛習慣利己利他,並以開車門為例,請大家要小心。最近又有朋友發生憾事,並透過處理過程不知該喜還憂而非常非常驚訝,憂的是法律多如牛毛誰又會知道相關規定呢?喜的是我國已將類似狀況法制化,文寫如下供參:

轎車開門 別忘這條法規 201131









法規--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撞,結果檢察官調閱? 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

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

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標籤:
瀏覽次數:31    人氣指數:2231    累積鼓勵:1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學最好的別人,做最好的自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縫縫補捕的婚姻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7 14:29
她, 58歲,彰化縣,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