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是一個位於東亞,誕生於1911年的民主共和國,也是亞洲第一個實行共和立憲制度的國家。 現今於國際間常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而通稱為「台灣」或「中華台北」。其隨著辛亥革命的爆發而誕生,經過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時期,以至今日之憲政體制;1949年後因內戰失利而失去原主要領土中國大陸,現今有效管轄範圍涵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部分南海諸島,人口主要以漢族與台灣原住民族構成,中央政府所在地為台北市。通用語言為國語,通用文字為正體中文。
立國之初
甲午戰爭後清朝面臨許多政治和外交危機,民間革新與革命思潮湧現。惟改革進程遠不若知識份子所期待,許多志士逐漸對清廷不再抱存寄望,轉而同情或投入革命。爾後,孫中山亦於失望中,創立興中會,號召推翻清朝與帝制。革命思想及主張逐漸得到士紳和知識份子認同並影響廣泛之後,同華興會、愛國學社、青年會合組同盟會。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數月內各省響應,紛紛獨立,史稱辛亥革命。到12月29日時,清朝原有的22個行省中的17省已經宣布獨立。
岌岌可危的清廷起用袁世凱任內閣總理大臣。雖然袁世凱發兵擊潰湖北的革命軍,但他希望議和以實現自己的目標,之後雙方斷斷續續停戰,並正式派代表於上海議和。武昌起義成功後因有黎元洪與黃興之爭,直至孫文自海外返國,方被獨立各省代表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在南京市正式成立,孫中山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同年1月至3月,臨時政府將去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定為臨時憲法,定南京市為臨時首都。2月12日時,隆裕太后在袁世凱等大臣的勸說下,代宣統帝溥儀發布《退位詔書》,大清帝國至此滅亡,標誌著中國數千年君主制的終結。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我國國旗是由國父孫中山先生以革命先烈陸皓東先生所設計的青天白日旗為藍本,加上紅色為底色,而形成「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民國17年,北伐成功,全國統一,12月17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正式經由國民政府立法通過,頒行全國使用。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第6條亦明白規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歷史,可說是一部中華民國的開國史,它所代表的含意如下:青色代表光明純潔、民族和自由;白色代表坦白無私、民權和平等;紅色代表不畏犧牲、民生和博愛。白日的12道光芒,代表著一年12個月,一天12個時辰;也象徵著國家的命脈,隨著時間的前進永存於世界;更鼓舞國人與時俱進,自強不息。我國國旗12等角各為30度,旗面之橫度與縱度為3與2之比,青天為長方形,其面積為全旗之4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