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放在心裏,淡淡相處,默默關懷
一個人活著,一生不可能只愛上一個人,
有人可能因年輕不懂“愛”而錯愛,
也就是一種“暫時愛”然後結了婚。
後來,上天註定讓你遇到他,不自禁地產生了戀情,
但此時有太多的不捨和負荷,唯一的辦法就是不改變雙方生活現狀,
因愛,讓他一切如故。
人生很短暫,幾十年,一瞬間就走過了,和誰過就是一輩子。
真愛,確實是抓在手裏比較牢靠。
如果,你不能給予他(她)幸福,不能保證他比現在幸福,
那麽,抓住就會適得其反。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真愛一個人,
精神上擁有就足夠了,放手去愛他。
讓他(她)精神上愉悅,生活中自由。
多了點動力和想念,少了壓力和憂慮。
你愛一個人,一定要讓他和你想法一樣嗎?
難道只有成一個人了才是愛嗎?
如此,我們只會傷害對方和自己,還會失去很多東西。
我們不應打破原有的生活環境和讓對方放棄多年的習氣與一切。
然後來廝守愛?
讓對方成為自己財產和唯一,就失去了愛的真締,這是自私的。
煩憂著心,疲憊著去浪漫,這樣的生活不會真正得到幸福,
太愛就意味著失去,這是現實。
一個男人能真正把心用在你的身上,無非是這樣幾種情況:
他在不斷的發現你,挖掘你這本永遠也讀不完的書;
他沒有真正的得到和順服你;
你能永遠讓人覺得新鮮、快樂以及柔情似水……。
我認為的愛,是心和心的交流,人除了一顆心,還會有什麽呢?
剩下的就是空殼,誰要空殼幹嗎?
所以,心靈的越軌比實質性的越軌要愉悅,
當然,在不傷害任何人的情況下,靈與肉的結合才是最完美。
而寫文,只是一瞬間思緒和心情拾零,
可人就是這樣一個賤東西,明明知道不該去愛,卻一直放不下愛。
某個角落的一個世界,某一時刻對某個人的依戀,
它只是感情瞬間的流露,是空落落的心找回的一種無奈的寄托。
大愛是無言的,可以為愛而死,但不是無價值、無原則的死法。
愛的方式應該濃裝淡抹總相宜,
愛的最高境界是希望對方幸福與快樂,並不是壓力與無奈。
折磨對方,還不如不愛,那種喊得死去活來的愛,
根本稱不上愛,只會是佔有。
最後只留下傷心和淚水,值得嗎?
愛是放在心裏,淡淡的相處,默默關懷。
是的,心在人就在。
不拘形式。為什麽非要走那麽近,改變原來的軌跡呢?
一個人只有在問心無愧下,才能坦然、自在,
才能活得順心,才能睡覺踏實。
因為愛,才放手,
因為愛,才會讓他一切如故。
自由。雙方的自由。
這樣的愛或許才能持久。^_^
來源:部落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