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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終於浮出水面了
作者: Mr.Nice Guy 日期: 2011.10.21  天氣:  心情:
腦殘藏鏡人,你終於又出來做亂了,我一直在等你出現,你既然這麼不放棄對我的污衊和騷擾,那麼我們就法院見.

真搞不懂世上怎麼會有像你這樣無聊幼稚的畜生,這裡是交友網站,我來這裡不交友難道來發呆嗎??與聊的來的網友見面吃飯唱歌....,這本來就是極其正常又正當的社交活動,我犯法了嗎??又干你何事??要讓你扭曲污衊道變成好像是見不得人的事,我日記要寫什麼那是我的自由,我和網友見面或做什麼,那都屬於私領域的事,有法律規定非得寫出來嗎??實在非常的不想因"交友"這樣的事上法院,都幾歲的人了,我連交友的自由都沒有嗎??見了面就好像我要追人家;我跟網友就有關係了,你真是腦袋裝垃圾大便,我連認識個普通朋友都沒自由嗎??要讓你費盡心機,用違法的手段竊取網友的隱私、電話,進而傳誹謗污衊攻擊我的謬論,讓無辜的網友困擾和誤會我,你已經不知犯了多少法律刑責了,一再的不想理會你這神經異常的白癡,你卻始終不放棄監視我的一舉一動,到處誹謗我,這次等著看,上次要提告時,我已收集好要提告的資料,網友也提供了你誹謗我的簡訊,這次就來到法院講講我交友究竟反了什麼法??你那些違法觸法的行為,我絕對會通通提起告訴,等著瞧.

你真是會笑掉全世界人的大牙,之前還傳mail說不怕我告,還十分得意要提供所有跟我見過面的網友資料給法官,請問我和他們犯了什麼法??只是見面進一步認識而已,這到底犯了什麼法??連法官都會覺得你太可笑了吧!!你那些傳給網友的誹謗言論,都已經在我手上,對他人罵一字髒話就可以罰錢或拘役,你誹謗污衊我這麼多,看你要關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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