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076085
 Oo星oO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別等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嗆殺1、2人不會判死//
作者: Oo星oO 日期: 2016.05.09  天氣:  心情:

嗆殺1、2人不會判死// 湯姆熊殺童兇手 免死定讞


男童姑怒斥:還有天理嗎〔記者楊國文、林孟婷、王俊忠/綜合報導〕一如兇手預言,殺一、兩人果然不會判死!曾姓男子一○一年在台南湯姆熊遊藝場把十歲方姓男童誘騙到廁所後割喉殺死,落網後還嗆「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歷審均以他罹患精神疾病而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認為,曾男多年來飽受身心疾病之苦,預謀殺人犯行仍有教化可能,另審酌兩公約規定,昨判無期徒刑確定,曾嫌果然逃過一死。

曾姓男子在101年台南湯姆熊遊藝場把10歲方姓男童誘騙到廁所後割喉殺死,被捕時還嗆「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最高法院昨判無期徒刑確定。(資料照)
對此結果,男童的姑姑方珮綺昨怒斥:「這世上還有天理嗎?」法務部長羅瑩雪感嘆,「這項判決不符人民期待」,但只能尊重。
最高法院認定,依曾男案發前在五家醫院就醫紀錄、父母在他小時候離異等情形,曾男身心狀況及生長環境並不健全,多年來飽受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社會恐懼症之苦,殺人並非全然出自無可饒恕的惡性,也非泯滅人性,有教化可能。
為吃免錢牢飯 隨機找目標判決書指出,國小畢業的三十三歲曾男長期失業,在台南市北區大興街菜市場租小套房,打零工為生。他為了吃免錢牢飯,原本計劃到公共場所殺害兩、三名兒童,還買刀準備作案。
一○一年十二月一日上午,曾男到台南湯姆熊遊藝場找下手目標,看見十歲方童在打電動,佯稱他看到幾張別人遺留的遊戲儲值卡,騙方童到廁所後,朝男童喉嚨重割兩刀,致當場慘死,他隨即逃離現場。
曾男被逮後,囂張嗆說:「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檢方以故意殺害兒童罪,將他起訴並求處死刑,但一、二審均因他有精神疾病而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前年底發回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要求查明曾男是否因精神疾病,而影響其辨識或控制能力,或是裝病以逃避司法追緝。
兩原因 最高法院判無期刑更一審合議庭認為,嘉南療養院醫師鑑定報告指曾男疑裝病,無法確診;而過去多家醫院鑑定曾男有精神疾病,無證據證明是詐病。此外參酌兩公約規定後,認為有死刑國家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因此仍判無期徒刑。檢方、曾男均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昨判無期徒刑確定。

喪盡天良的畜牲幾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台灣真是個寶島。
標籤:
瀏覽次數:147    人氣指數:2347    累積鼓勵:1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別等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住戶回應
 
時間:2016-05-10 01:47
他現在心裡高興極了,我當初說免死,看吧,我不就免死了嗎!
恐龍法官的判決,鼓勵台灣多多犯罪!
 
時間:2016-05-10 01:31
她, 56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