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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古今男.女論對錯?】
作者: 掐頭★去尾★留中間 日期: 2011.07.09  天氣:  心情:
中華民國傳承有5000年的歷史…
在百年前的清朝(以前的4900年)!
『男女婚嫁』都是經由父母之命或媒妁之言而定!
在世俗禮教下..甚至婚前男.女雙方連面都沒見過!
直到男方用秤稈掀開女方紅頭巾那刻才算正式見面!
相信有很多連話都沒說幾句就趕忙吹熄『紅蠟燭』!
只因『春宵一刻值千金』!先去做愛做的事吧!
所以說..以前的古人是『先有性後有愛』!

民國後..在思想開放下的新生活運動中!!
開始流行『自由戀愛』與『追求幸福』!!
男.女開始自由選擇對象後交往..
倘若『有感覺』則進一步發展關係!!
多數男.女是先交往數月甚至數年後才會論及婚嫁!!
少數『閃婚』也至少有見面過...
所以說..現代的人是『先有愛後有性』!

在這兩個『極端點』上若以『離婚率』來評斷對錯!!
古代『離婚率』不及3%而如今現代男女卻超過30%!
或許是..古代因為雙方『認命』後而接受事實能相互包容!
或許是..現代因為雙方『嚮往自由』而承認錯誤後重新追求..
到底..何者對?何者錯?以然無法分清!
其實不重要!
重要的是…妳想要的是什麼??
常說..天下人騙我是應該(只因某種私慾)
最蠢的就是『自己騙自己』..該醒了!!

萬般苦痛皆自找!『緣』若能起自會有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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