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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出車禍001
作者: 巧巧 日期: 2011.08.11  天氣:  心情:
今天上班路程,騎機車上班...經過哪路口時..就撞上一倆機車。
現場保持不變...我們2人紛紛站了起來..
一位好心阿伯路過下車(機車)徬問..要叫警察嗎?對方男生氣的大喊【叫警察...叫警察啦(台)】
後來主任就打來問我,今天要來上班嗎?就跟他說「我出車禍了,在公司外面馬路前面的洞口處」
過了一會警察來到..主任也從公司走出來...警察拍了幾張照...主任也問我ㄧ些事請..
拍完照的警察也問我們傷勢..算還能走動;也沒捨麼大礙..就叫我們去醫院包紮,包紮完後就去做筆錄。
筆錄做完後,警察給我們雙方的姓名跟聯絡電話。
要我們一個禮拜去八卦山腳下的警局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研判表"或是要合解..在相約警局寫和解書。
過了一天我也很累了!一點多我就睡著了!3點多他打來要問我和解的事情、我說這些我不懂不會..
他說「腳傷沒辦法工作..請一個禮拜的假,朋友有看機車說他機車有很多地方壞掉,還要賠醫藥費」
(((((((天ㄚ!會不會太誇張點..感覺膝蓋受傷,沒住院~"~))))
我也累了!聽到了我就很快速的打給我朋友要他陪我去牽機車..本來要修理的..
機車行說「要等一個星期多的時間看誰對誰錯怎末賠..還要對方鍵定維修部份,怎麼分擔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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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12 00:28
他, 51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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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4 23:14
他, 42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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