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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有沒有條件?
作者: 傻瓜阿呆! 日期: 2011.09.10  天氣:  心情:
愛有沒有理由、有沒有條件?很多人都說不出理由、條件,就是"愛"了!又因為"愛到卡慘死",所以"愛不到"愛得很辛苦"也都只能認命了,誰叫自己要愛?
但仔細想想:愛一個人到底有沒有理由?當然有啊!不然我們就會愛上所有的人,而不是那一個或那幾個囉。最起碼有個理由:就是她(他)讓你看了喜歡,所以真的不能怪"外貿協會"的會員!因為那是吸引你注意她的第一個要件!摩洛依德認為"性衝動"是激起愛的條件,劉墉也贊成基於生物本能,愛一定有"性"的潛藏本質在後面,所以"一見鍾情"必定是有性衝動在後面驅使。但這樣的愛經常在衝動結束之後也跟著結束了!閃電式的愛情結局都不太樂觀就是如此。也就是說:要持續愛一個人,是需要更多條件跟理由的;但很多人又會說,如果妳列得出條件,尤其像"三高男"、"減少奮鬥幾十年"、"正妹、性感尤物、絕世美女、名媛千金"等,那就不是愛了,你愛的是他的條件不是他!其實那是愛的外在條件,也是附加價值!如果只為這個當然稱不上是真愛!
可見"愛"還有內在條件,就是這個人本身怎樣及他對妳怎樣,那妳一定可以列出一堆理由,除了你喜歡他以外,他對妳很好、溫柔體貼、相互了解溝通好、肯為你犧牲、奮鬥等等,都是他跟妳之間與對別人不同的地方,這是愛能持久的主要原因。所以愛一個人應該是可以說出很多理由的!如果除了美麗、可愛、漂亮之類再也說不出其他理由的愛,一定很難持久,因為Beauty is only skin deep!人都會老,花容都會失色!所以一定要知道對方愛你的理由是甚麼?
性衝動容易被引發,但外在條件跟內在條件都很難達到,所以我們經常聽到"相愛容易相處難"、"戀愛容易生活難"等感嘆,更糟糕的是,大部分的人都希望找到一個"內外兼具"的完美情人,所以就常有因"父母反對""親友不認同""社會容不下""門不當戶不對""貧賤夫妻百世哀"等理由而分手的!這也就難怪在當前台灣社會裡,大家尋尋覓覓之下,還有近700萬適婚年齡者保持單身了!
所以,愛若要修成正果,要求的"條件 越少越好!愛若要能持久,愛一個人的 理由 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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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2-10 14:17
他, 62歲,基隆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1-21 09:47
她, 39歲,苗栗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9-19 14:27
親愛的住戶你好:
恭喜!你投稿「主題日記」獲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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