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情侶,明知道彼此不合,但分手後 覺得難過,又復合,然後又分手,又復合, 一直在重複同樣的動作。這樣的例子,經常 在我身邊出現。我之前也經歷這樣的循環, 最後始終受不了了,所以我決定來仔細探討 這個問題-和那個跟我不合的人分手時,掉 下的眼淚是因為愛她嗎?在我用力的想過以 後,我發現,其實這眼淚只有5%,或甚至 更低,剩下的大部分包含了很多其他原因, 例如:為自己枉費的歲月感到不捨,付出了 很多卻換得一場空的不甘心,氣自己以後得 一個人生活等等,這樣看來,其實難過的原 因根本就是因為自己。 很多人都不想這樣浪費之前的努力,於是 回憶起甜蜜的時光,進而以為自己還愛著他, 想要繼續之前的怒力,尋找更美好的將來, 結果就和對方複合了。把之前分手的原因 全部拋諸腦後,過了不久,分手的戲碼又會 重演一遍。 這根本就是惡性循環,對彼此都沒有好處。 如果真的想找到幸福就該認清,不要因為 不想失去,最後失去更多。學著靜下來, 先適應一個人的生活,把浪費掉的歲月當作 教訓,好好想想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樣的生 活,不要因為害怕一個人過生活,而將自己 推回以前的惡性循環中,不然真正的幸福永 遠都不會找上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