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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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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來談談「出軌」
作者:
Mark
日期: 2012.07.17 天氣:
心情:
出軌 vs. 自律,這應該是人生的矛盾處
愛情、婚姻,如果是自己自由的選擇
每個人做出了選擇,但是又想改變初衷,卻又不先處理完前一段再去進行下一段
只是把問題搞的更複雜罷了
簡單的生活,過起來比較愜意
外遇、曖昧、小三、援交......等等,喜愛這些事項的,就不要談結婚吧
2012.07.22修改
某日在某人的日記裡看到一段:(詳細內容忘記了,只記得大概的意思)
「最強的性器官 = 腦」,寫的真是讚啊!
不結婚不會怎樣,但是在結婚狀態之中搞那些事情,就真的會怎樣了
不過話說回來,在婚姻狀態裡,自己有出軌或其他類似行為的人
是否也同樣許可另一半也能有出軌或其他類似行為呢?
如果可以,那兩人一起出軌,還結婚做啥?
如果不可以,那就沒有出軌的問題了
自認無法專注感情在一個人身上,那就不要奢求要結婚
回想自己,我承認我在男女朋友的關係中,曾經有「精神出軌」
也就是在有女朋友的狀況下,還是有欣賞、心儀的對象
但是也僅止於欣賞、心儀、談天的普通朋友地步
只是大概我太老實,還把這些事情跟當時的女朋友講,曾為此搞的不太愉快一段時間
腳踏兩條船,我可沒資格、沒能力、沒時間處理這麼複雜的事情
想研究方向、看政論節目、看MLB、跟朋友八卦、玩魔獸、睡覺
還有時間出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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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30 12:24
她, 4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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