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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吃等死的小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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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4/09/19的日記
作者:
混吃等死的小豬
日期: 2004.09.19 天氣:
心情: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
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堅持去尋找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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