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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只能嘆息
作者:
阿嘉
日期: 2010.02.09 天氣:
心情:
習慣在早上看一些新聞
方才看到一篇社會新聞
是有關十幾年前的青少年殺人案
標題是"枉死託夢員警 13年白骨懸案真相大白"
我也真佩服警方
過了這麼久還能破案
在新聞中我看到了一句話讓我覺得很不爽
"由於黃任伯犯案當年未滿14歲,無行為能力依法「不罰」"
我常在想,台灣的法律其實不是用來保護被害者,而是用來保護加害者,兇手的
就像一直討論的沸沸揚揚的死刑廢除問題也是一樣
為什麼殺人可以不用死
就因為他年輕?
很好,如果我是犯罪集團的人,稍微有一點頭腦的,都知道可以鑽這條法律漏洞,利用青少年來作奸犯科
好騙啊,給一點甜頭,他們就甘心為你殺人放火
尤其是在台灣的社會環境底下,父母忙工作,多少孩子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又是如此破敗不堪,黑道橫行
青少年能不變壞嗎?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認為殺人者該付出代價
即便他只有14歲
我知道站在什麼鳥人權立場反對的人一定很多
這個在立法之初所考量的,本來也就是站在這個立場
無所謂對或錯,是怎麼做的問題而已
我的理由跟想法很簡單,但也很殘酷
我聽過很多無聊的辯解,諸如
他只是個小孩子什麼都不懂(喔~不懂還可以知道拿刀殺人,嗯嗯),
如果是你的孩子犯案你還會這麼想?
其他我也懶得寫
該怎麼說
其實就像儒、墨、道、法一樣,哪一家都沒有錯
因時制宜而已
不管人性本善或本惡,我相信嚴刑峻法還是有他的效果在
我很佩服商鞅,他的變法使秦國強盛,但他終也自食其果,這是我為之惋惜的地方
以騎車來說,我就常常有感觸
有交通警察的時候,每個人都乖的跟狗一樣
沒警察的時候,管他去死,紅燈右轉就是照轉,貪圖便利ㄇㄟ
我會不會這樣,會!!
但是如果法律改成闖紅燈者判刑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我就不會
你看看還有誰敢闖紅燈!!你要拿自由來賭嗎?!
罰錢有用?哼,老子有的是錢,對吧,我張X謀他X的闖一千次紅燈都沒關係
套一句九品芝麻官的話,打我阿~笨蛋
所以嚴刑峻法還是必須的
罰錢,連我都不為所動了
這是人性,不用說什麼大道理
那沒用~
台灣的亂象其來有自
嚴刑峻法或許只能治標
但在無法治本的情況下,治標也唯一的方法了
想治本?先搞定那些政客再說吧
這又扯到政治問題了
一個人的力量能有多大
我也只能在這邊寫寫日誌,發發牢騷而已
嘆自己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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