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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睡!!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假單身的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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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拜金?!
作者: 日期: 2014.03.10  天氣:  心情:
一個聚會.男男女女.天南地北的聊.車子.包包.名品.美食.景點.擇偶.拜金...

當聊到拜金時.女性們各個抱屈.說被汙名化...冤屈一堆...

男性們聽完後...那問到...擇偶時.又以什麼為基準.各個又說得頭頭是道...

要上進.要孝順.要體貼.要懂得品味.不要有惡習...菸酒檳榔...色...賭...要大方.不小氣...

相貌外型不是重點...只要...不要太差就好...要誠實...不可欺瞞...收入要交給另一半打理...

要獨自居住.不與公婆一起...婚後要保有婚前的社交.生活品質...要記得另一半喜好...節日紀念...

要禮讓...千錯萬錯.決不是另一半的錯...要有經濟能力...收入不用高...但也不能太低...

要穩定...最好女方名下能有資產...這樣才有保障...


男性們...耐心的看著女性們.妳一言.我一句.嘰嘰喳喳的說...沒完沒了...

手上的飲料...不知是要拿起來喝...還是要放在桌上...都...傻住了...

你瞄我...我瞄你...大家都苦笑...但沒人敢出聲...

最後...女性們開始有人發覺...男人們怎麼都不說話...好歹也表示個意見啊...


終於...有個勇者...出來鬥惡龍了...喔...不...是"表示意見"...


勇者大致的意思是說:

妳們說了那麼多.說拜金是被汙名.說擇偶不挑高富帥...那怎麼沒人會主動說.

"我會主動要求另一半跟我去律師那.簽立"婚前協議".並去戶政機關那辦理夫妻財產分離.

若有共有小孩.也不以小孩為利益輸送工具".證明我是愛你而嫁你.不是愛你的"錢".而嫁你...

再說.如果擔心這男人日後會出軌.亂搞.無法信任.那又何須要嫁?!

無法信任這男人.又要嫁.那擺明是要這男人的錢.


男人的身價.在奮鬥的過程中.妳們並未參與其中.

無共苦.又何來的資格.可以這般要求男人.該拿出多少.作為妳的保障!?

如果今天.男方提議.各自拿出一筆錢.設立共同帳戶.誰出軌.不忠.另一半就全拿.

男方拿多少出來.女方也要拿出等值的金額.作為相互的"保障".這妳們做得到嗎?!

有本事.自己賺.當哪天有身價時.再去找個要瓜分妳一半財產.並扯一堆跟妳們現在一樣理由的男人.

看看妳們是否也可以這麼大方.願意為了結婚.替男方買房.買車.名下財產一半給對方...

男人們各個認同點頭.勇者說出了男人們的心聲...


勇者還未說完...惡龍們便群起圍剿...噴火...放電...砸石頭...魔龍十八爪...

說!! 這樣女人們還有啥"保障"!!

然後...青春...年華...原有社交...替男人生小孩...放棄一切...各種理由都出來了...


勇者淡淡地說...那男人沒青春.沒年華.沒原有社交.沒放棄嗎??...

如果把"生小孩".當成是利益輸送的工具."替誰生".而不是因為愛而想要有共同的結晶.那大可不要生.

同時.就算生了.想用小孩來當籌碼.逼迫男人就範.那更是癡心妄想.只會讓人更厭惡.

況且.孩子生了.丟給男方.不聞不問.然後跑去跟小王私奔的女人.也一堆.

要孩子.跟哪個女人都可以生.不一定非要誰才行.想先有再逼婚.那就慢慢等.

再說.孩子是誰的種.那還很難說.就算是人妻.也不代表就不會背著老公亂搞.被小王搞大肚子的.多的是!!


妳們都很會想.都會要"保障".那男人的保障要跟誰要??

況且.拿每天都在貶值的美貌.身段當商品...

並要以這商品來換對方會增值的有價資產...這也把男人都當白痴...

俗話七年之癢.到時是誰會癢...還不知道...說不定還不用七年...大家等著看...

扯了一堆.說擇偶是要看上進.看能力.看心力.那為何不直接就說是"看財力"!?

若一個上述全都有.只差沒財力.不能當滿分情人.伴侶.只能99分.那還要不要!?


結果...這下換惡龍們不出聲了...


勇者又說...如果今天這聚會.妳們若沒事前知道.與會的男性"資格".那妳們會盛裝出席嘛!?

各位稍早.在集會時.不就已經在品頭論足.看誰開的車好.看誰是高富帥.

在還未抽鑰匙前.不就已經開始私下協議.等下誰要坐誰的車.然後誰再跟誰互換!?

在用餐時.各位不是已經想好理由.等下要來跟誰交換FB.LINE.手機號碼!?

如果今天出席的.都是只有99分的男人.那還有誰要主動換號碼!?


惡龍們仍是沒出聲...


我佩服這位勇者!! 而這位勇者...也是與會中.條件最好的.

原來...有這想法的...不是只有我一個...


後記.

事實證明.女人列了一堆"擇偶"條件.都不及那"百分之一趴"重要!!

即便對方是個大自己十幾二十歲.都可以當"爸爸"的死胖子或死老頭.

不管對方是否禿頭.啤酒肚.宅男.媽寶.一臉豬頭樣.只要有"身價"!!

花不完的錢.可以當貴婦.少奶奶.上流的高級畜牲!!

就算離婚.還可以靠"婚姻"狠撈一筆的.

再醜.品行再差.再花心.都OK!! 絕對嫁!!


拜金.有被汙名嗎?!

這些女人.總使成就.足以傲視多數男人.口口聲聲說可以"不靠男人"!!

但擇偶的行為表現.仍如此這般...先要求要有"三高".有三高後...然後要有"四低"...

這三高四低.妳們拿得出來嗎?! 若做不到.又何來如此自信.要求對方要俱備這些條件?!

原來.不靠男人.但仍要男人的錢.然怪會有"女人專屬"的"拜金"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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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6-02-09 21:55
她, 41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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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02 18:17
她, 48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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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4-02 18:39]:

日記上所發生的事.對我來說.沒啥好憤慨.
因我看不出這些女人.有何理由.不能阻止她們這麼做.
同樣.我也看不有任何理由.在這些女人做了這些行為後.男人們用何觀點評價.

在我看.這是自律與同理心的問題.如果.這些女人.在做出這些自認"理所當然"的行為前.
能夠設身處地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是個吃軟飯的男人.來這般要求."妳"O不OK!?

正妹.那只能騙騙不知女人為何物的宅男.長得正.不代表就是行為端正的"女神".
淫亂的一堆.多P.雜交.性愛趴.親兄弟姊妹間性愛.任何妳能從A片看到的情節.真實中都有.
拍裸照.那只是"基本".

有感觸.也只是不解.為何這些女人.可以這般"理所當然"的要求.

 
時間:2014-04-02 06:16
她, 48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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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4-02 16:38]:

意思是...!?
男人說要找相扶持的另一半.就如同女人說要找有上進心的另一半.全都是在睜眼說瞎話!?
那麼...男人說:要找個不拜金的...那女人又該說啥!? 找個佛心來著!?

 
時間:2014-03-30 20:24
她, 43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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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3-30 20:36]:

這種人...應該是沒看過女人的宅男.才會幹的丟臉事吧!?

"正常"的男性.不用多好喔.只需"正常"即可.
應該不會碰個女人的手.就會"很爽"...

如果妳有遇到這樣就可以很爽的男性.
請您做個好事.建議他給快去給醫生看.要精神科喔.

妳曾嘲諷.什麼樣的社交圈.就引來什麼樣的蒼蠅蚊子.
忘了告訴妳.與會的女性.各個月收入都是雙位數.其學識.能力.多數男人有所不及.
外在儀容.氣質.更有一定水準.也或許如此.成就傲人.因而眼界甚高.

至於是否是蒼蠅蚊子.我不知道.這部分就要由同為女性的妳們.來判定.
而我.只是"陳述"我所見聞.如此而已.

 
時間:2014-03-26 23:39
她, 50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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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3-27 00:52]:

財富地位不管如何彰顯.那獲得的過程.女人並未參與其中.
如文中所述.拿著日漸貶值的美貌.想要換取日益增值得有家財富.
想靠"婚姻"來不勞而穫撈一票.個人認為.毫不可取.

至於願打願挨.當然.這情況一定會有.好壞.那就自己承擔.

 
時間:2014-03-26 22:05
她, 43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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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3-27 00:46]:

挑鳳凰? 那倒不必了.
我相信有天龍國的男人與女人.自認條件優越.
家勢.學經歷.財力等等...皆自認高人一等.
擇偶/擇友.當然就要"精挑細選".不是最好的.不夠格配.
但就算王子與公主.龍與鳳完美搭配.也不見得就真的完美.
王泉仁與首都客運千金.不就是個好範本!?

找個合適的.願意攜手的.無論老/病/苦.不離不棄.那就是最好最完美.

至於有無爽到.用最白話說.一次過程中.女人可以爽N次.男人就那麼一次.射了.
誰比較爽?? 妳是女人.妳認為呢?

 
時間:2014-03-15 20:14
她, 43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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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3-15 22:54]:

當然有真愛.

不過.社交圈這一塊.沒有哪個社交圈.就沒蒼蠅蚊子.
如果要這樣說.那所有各類型的社交活動.參與的男人.都是他媽的大便.
而來吃大便的.就是那些他媽的女人.

不愛錢的女性.我相信有.也絕對有.但更多的女人.參加社交活動.都是來"物色"的.
並期望自己的精心打扮.能夠被雀屏中選.然後烏鴉飛上枝頭當鳳凰.

 
時間:2014-03-10 20:32
她, 54歲,台中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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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3-11 02:06]:

是的.靠人.不如靠己.與其冠冕堂皇扯一堆.不如當自強來的好

 
時間:2014-03-10 17:45
她, 32歲,台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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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4-03-11 02:04]:

[:#]

 
時間:2014-03-10 17:37
她, 43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4-03-11 02:04]:

事後我也覺得很好笑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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