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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
作者: ☆絮雲☆ 日期: 2011.01.08  天氣:  心情:

當那個人喜歡你的時候,你不覺得自己喜歡他。
當他放棄你的時候,你卻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了他。
這種遺憾也算大吧?人便是這樣。
被人喜歡的時候,我們是多麼的自矜?
當他大獻殷勤的時候,我們無動於衷,
也許還驕傲地覺得對方不是太配得起自己。
他儘管喜歡我吧,
當對方暗示和探聽的時候,我們也假裝不在乎。
本身的條件也還算不錯,因而自得意滿
當他積極的時候,我往往不置可否。
我真的喜歡他嗎?也許,但我可能有更好的選擇。
他還是有那麼些缺點。
然而,當他變得消極、好像不再喜歡我,甚至出現新戀情時,我卻著急了。
『他是不是以為我不喜歡他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只是不想一切來得太快。
我唯有放下一點面子,向他暗示,我也是喜歡他的。
然而,他忽然變得很冷淡了。
這個時候有什麼辦法挽救?
對不起,已經沒辦法了。
不要可惜,既然大家不能同步,失去了也不是損失。
況且,你也許不是愛上了他,你只是不甘損失罷了。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說分手。
當你後悔分手,想去挽回的時候,常常是很難的。
我們說分手,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其實自己根本不想分?
常常說分手,是會破壞感情的,只是你從來不在意。
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人。
有時候,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
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太艱難,不知道怎麼走。
不如,我們分手吧!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我會永遠懷念你。
或許,我們還能夠做朋友。
說分手的是我。然而,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原來我不能。
當我去找你的時候,你卻說:『我們還是分手吧。』
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
你冷靜的說:
『是你要分手的。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這樣對你我都好。』
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
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
有些話,是收不回的。
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感情,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解釋跟註解,
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定義走著。
我不喜歡太黏的生活,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
又不時的希望與他朝夕相處。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
有時候,很多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
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己所要的。
茫茫人海中?
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
個性、相貌、生活、談吐...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
為著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人的分數,
呵~~好笑的是,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
100分。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去了?
我們都一直找的自己的100分對象,
那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上人家?
『算了吧~~我才不要找很久前,我就已經放棄了的幸福。』
佛語『回首輕掬,隨身幸福。』
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或許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
可能他不是100分,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但那又何妨
不管是愛或是需要,這是自己最清楚。
不要被文字給框住自己,就此裹足。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把握現在真的很重要,別讓幸福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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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8 13:16
她, 42歲,宜蘭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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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8 08:33
她, 59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08 01:25
他, 44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08 01:23
他, 44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08 01:21
他, 44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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