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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愛我嗎?夜這篇(十八禁)
作者: 貓尾巴 日期: 2011.09.21  天氣:  心情:
我很喜歡日本文化,我想是因為我喜歡劍道的關係,或者說,因為我喜歡日本文化所以我學劍道,因此,我到書局常常會不由自主的就拿起有關日本的書籍起來看,最近呢,我看了一本書名叫"江戶日本"的書,作者叫"茂呂美耶",日本人,卻是在高雄巿出生,國中畢業後才返回日本,很特別的一段出生經歷,文章內容也很有趣,因此我在這裡節錄了一篇書中的文章,跟大家分享,如果你也喜歡,可以去買來看看。


這篇的內容有點"成人級"(嘿……,男人嘛!),如果不喜歡也請海涵 。

以下內容牽涉「成人議題」,未滿十八者請勿觀看,不悅者,請不要繼續看下去。


你愛我嗎?-夜這篇

吃過没齒難忘的美食嗎?難忘什麼呢?味道?還是地點人物食器伴奏名酒談話等綜合氣氛?
嘗過鏤心刻骨的性愛嗎?刻骨什麼呢?高潮?還是場地對象技巧音樂照明呢喃細語等演出布景?
如果只想充飢,其實吃什麼都一樣,也就沒有所謂的「飲食文化」;若是只要色慾,街上阿貓阿狗都無妨,「性愛文化」便無法滋生。食慾與性慾,是動物原始本能,然而動物只求眼前的滿足,人類卻能將之昇華為文化藝術。

眾所皆知,日本色情產業花招百出,令人日不暇接更身不由己,難道是日本人特別好色?應該不是,告子曰:「食、色,性也。」可見不論膚色種族,都擺脫不了性慾纏身。美國的色情產業不也是多彩多姿?

那為什麼在亞洲國家中,日本會榮冠「好色之徒」罪名呢?我認為,這是明治新政府抑遏日本傳統性風俗的結果。日本性傳統性風俗本來極為符合人性,也與多神教、母系氏族社會的日本風土對路,但明治新政府為了確立「文明開化」新社會道德,積極引進西方一神教教條的性愛觀與戀愛觀,崇奉處女膜,推崇戀愛與婚姻必須一致,強制國民堅守一夫一妻制,彈壓紮根於全國各地的性風俗,並制定父權至上的長子繼承權……。於是,本來光明磊落的性愛,變成偷雞摸狗的行為;本來公平合理的民風,倫為傷風敗俗的代表。國家抑制國民人性,約束國民性慾,後果便是今日漫無止盡的色情產業。

何謂日本傳統性風俗?要而言之,便是「夜襲」。男子於夜晚到女子寢室偷香竊玉,黎明前離去的風俗,日語稱為「夜這」(yobai,「這」是「爬」的意思,直譯為「夜爬」)。千年前的《源氏物語》就有記載,可見此習俗在日本根深蒂固。明治新政府於百年前雖賣力變風易俗,但此風俗卻一直留傳到戰後五十年代左右才禁絶。

「夜這」民俗大概分為兩大系統,一是只要是女人,無論年輕女孩或寡婦甚或有夫之婦,通通是「夜這」的對象,另一是只限年輕女孩與寡婦、女傭、褓姆。前者雖開放所有女人,但有個不成文法,便是丈夫或同居男子不在家時,才可以偷襲己婚婦女,山區村落與沿海漁村正是以此為主。關東平原大多以後者為主。有些村落禁止鄰村男子闖關,有些村落則比較寬容。

假設中規模村落有一百戶人家,一戶有五人,村民總計五百人。二分為男女,再除去老幼、己婚、外地打工者,實際可以進行「夜這」的青年男子,大致各有十二、三人。這些青年男女都要加入「青年組」或「女兒組」,換句話說,每個村落均依年齡階層而各有其自治組織,「夜這」也在組織管理之下,不能隨便亂闖。有些村落是由男子抽籤決定對象,女子只能靜待男子來「夜這」,這是為了公平起見,免得有些東施無人光顧,西施卻應接不暇。抽籤方式通常會引起糾紛,女方抵死也不肯接受男方時,「青年組」與「女兒組」之間便會進行協調,再度換人。因而男子平日在村落的評價非常重要,就算天生是個帥哥,卻好吃懶做、喜歡招惹是非的話,很可能一輩子都偷不到香。

往昔沒有電燈的時代,夜晚八、九點便上床。「夜這」時間是十一點左右,如果想遠征,便要早點出門。偷香範圍通常是直徑四、五公里內,平原地區比較容易行事,山區或沿海便必須跋山涉水、翻山越嶺。尤其是山區,住戶零零落落分散在斜坡或山谷,偷香範圍就得擴展到二十公里左右,男子若體力不佳,只能閃在一邊乾瞪眼。司馬遼太郎在《歷史夜話》中提到,紀伊半島熊野地區的山區人家,夜晚都門戶大開,廚房爐灶上一定留有殘羹冷飯,並擱一副碗筷,以便黎明時分遠征回來的男子,可以任意出入各個人家充飢果腹。其他地區通常是自備宵夜。光是想像就覺得很累,更深夜靜的山區,沒有亮光應該寸步難行才對,好不容易抵達目的地,萬一有人捷足先登,不是得像發情的夜貓子一樣,再度徘徊山區?又不能像野貓那般旁若無人的叫春……。

以上是遍佈全國各村落的通例,無論是東北地、關東平原或九州地方,甚至眾多離島,「夜這」方式都大同小異。那麼,類似江戶、大阪那種大都巿呢?由於大都巿通常設有公認妓院區,私娼也不少,男子自有解決性慾的管道,不過,這並不表示大都巿沒有「夜這」風俗。畢竟妓院與私娼是商業交易,一分錢鈔一分貨。

大都巿商家很多,大規模的如「越後屋」(三井財閥前身)、大丸(大丸百貨集團),光是後堂女傭便有四、五十位,其他小掌櫃、跑堂的奉公人更是不計其數。這些店員也有身份階級,身份較高的可獨佔一房,新人與見習生通常橫七豎八擠在大房間,因此很容易發生同性戀。不過,男子一到十五、六歲,除非天生體質非同性不可,否則大抵己耳濡目染懂得如何偷香了。又,商家每逢春末、冬末,會來次大掃除,這天下午四、五點左右結束清掃工作後,大夥兒、匆匆入浴,接下來便是酒宴。主人以及身分較高的掌櫃與女傭大娘,會見機識趣中途退席,讓底下人去醉舞狂歌。美酒佳餚入肚後,色慾蠢動是人之常情,於是,平日因身份階級徒然悵望的對象,便近在咫尺,觸手可及。膽量大一點的,還會潛到小姐深閨。江戶商家主人最怕的正是這種養虎自齧的例子。

江戶中期以後,全國各村落也假借祭典之名,興起亂交野宴。這天,無論己婚未婚,本地外地甚或過客旅人,通通可以渡過「做愛有理」、「放蕩有理」、「風騷有理」的一天。或許也有引進「外來種」的目的,但主要宗旨應該是「解放」。江戶時代階級制度牢不可破,一旦出生在農家,便世世代代永遠是農家身份,沒有翻身機會。又因禁止土地買賣,更不能遷徙搬家,只能一輩子窩在小小村落或窮鄉僻壤。因此,「夜這」習俗其實極為合情合理。不過,武士世界則又完全兩樣。

做愛的後果是懷孕。女子未婚前便搞七捻三,懷孕時有男子肯接納嗎?當然有,只要女子指名,彼男子就是孩子的父親。當時沒有血液檢查,大和民族也不計較血統問題,孩子等於是村落共同財產,誰當父親都無所謂,而女子也因婚前同時與複數男子有過親密關係,可以從中比較,挑出自認最適合自己的夫婿。反正婚後還是有機會偷香,在當時來講,婚姻不是鳥籠,沒有必要拒絶。

大都巿的江戶也一樣,婚前有所謂的「足入婚」,女子在婚前先進夫家一段日子,合得來,再宴客公佈,合不來,拍拍屁股打包回家,相當於現代的試婚。也因此,不要說是重婚了,實質的三婚、五婚可以說是家常便飯。

己婚男人的外遇,現代日語是「浮氣」(uwaki),紅杏出牆才用「不倫」(furin)這個詞。有趣的是,江戶時代的「浮氣」意思是戀愛,「浮氣結婚」正是戀愛結婚,而人們對「浮氣結婚」的看法,不像現代人那麼引以為傲。浮氣,顧名思義是「浮動的氣氛」,只因一時浮動的氣氛便結婚,當然不值得讚賞。我覺得很有道理。戀愛的確僅是一時浮動的氣氛,又如何要求對方天長地久,海枯石爛?除非與死亡僅有一紙之隔。

你愛我嗎?如果愛,願意忍飢挨餓、翻山越嶺來「夜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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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21 19:11
她, 56歲,高雄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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