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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中國共產黨才是詐騙犯的大恩公
作者: Monkey 日期: 2016.04.15  天氣:  心情:
最近中國接二連三的在肯亞與馬來西亞蠻橫的強虜被中國指稱涉及詐騙中國公民的台灣人引發了台灣人對中國強烈的不滿,然而,中國官方不但絲毫不理會台灣人民的憤怒,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甚至於還在與馬政權的「陸委會」主委電話熱線中說,台灣電信詐騙嫌犯在海外設立據點詐騙中國民眾「屢禁不止、愈演愈烈,必須繩之以法」對侵犯台灣主權問題及送回台灣人一事,完全隻字未提,中國官媒《新華網》則報導張志軍談話重點,重申中國對台大政方針沒有改變,關鍵都在「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還提出恐嚇,否定這一政治基礎,勢必導致兩岸關係現狀改變(註1)。

而對於中國近日來接連從肯亞與馬來西亞強擄台灣人到中國進行司法審判的蠻橫作為,台灣社會除了大部分的立法委員無分朝野都痛批中國讓台灣穿小鞋、要求中國立即釋放被擄走的台灣人外(註2),台灣民間卻也不乏支持讓台籍詐騙犯在中國受審,以期藉由中國的嚴刑峻法來懲處這些嫌犯,也算「功德一件」的聲音(註3)。但如果從張志軍不打自招的說中國近年來的詐騙案件「屢禁不止、愈演愈烈」的 談話內容來看,顯然中國的嚴刑峻罰對於詐騙犯罪完全沒有任何嚇阻的效果,期待藉由中國之手來「以毒攻毒」、「惡馬惡人騎」恐怕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更何況,對於詐欺犯罪,台灣在2005年時就已經將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採取「一罪一罰」的原則,也就是在詐騙一個人時最高刑度可以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詐騙多人時則可以不斷累加至最高二十年有期徒刑,台灣刑法對於詐欺犯罪的處罰規定並沒有比其他國家來得輕(註4),因此衡諸各種事實,台灣人如果期待中國的嚴刑峻罰能夠替台灣懲治騙子,絕對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事實上,政府以公權力來偵辦、懲處詐騙犯只能消極的治標而無法治本,想要徹底杜絕詐騙案件的發生,還是必須從落實國民法治教育、向社會大眾宣導反詐騙,提高國民對於詐騙案的警覺性多管齊下著手。

近年來台灣就是因為政府持續強力宣傳反詐騙,使得台灣的詐騙案件從2005年的四萬三千多件到2013年大幅降低到一萬八千多件(註4),許多詐騙集團因為在台灣詐騙的越來越難得手,而逐漸把目標轉到中國民眾,其中尤其以「假冒公署」的詐騙案例為最多(註5),之所以會如此,除了是因為中國社會大眾的法治常識普遍薄弱外,長期以來在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下造成了「黨大於官,官大於民」,養成了中國民眾普遍畏懼權勢的奴性,才使得詐騙集團只要打出了「黨」與「官」的名號,往往就能夠輕易得逞。

此外,拜中國奉為政治神主牌的「一個中國原則」之賜,台灣在國際上處處遭到中國打壓,無法與肯亞及馬來西亞等中國的邦交國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台灣自然也就無法與各國簽署司法合作協議,甚至於不久前美國支持台灣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時,中國也以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干涉中國內政」為由大聲譴責美國(註6),在這樣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奢求台灣有辦法在國際上打擊在各國四處流竄的台籍詐騙犯?

由此可知,中國共產黨顯然才是詐騙犯的大恩公,中國人民近年來之所以會飽嚐「兩岸聯手詐騙」而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苦果,一切全都要感謝永遠「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恩賜啊!

(註1)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2540
(註2)http://udn.com/news/story/9709/1623193
(註3)http://big5.chinanews.com/m/tw/2016/04-14/7833489.shtml
(註4)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050128-1.aspx
(註5)http://times.hinet.net/mobile/news/18111221
(註6)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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