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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My boyfriend
作者: Shan(無郵票) 日期: 2008.10.24  天氣:  心情:
如題

標題是阿祈給的Idea

這是阿祈的親身經歷 今天上班的時候

我給了他一張 最新版的上班守則...並說

我:那個 阿祈 這張 男店說 星期日他來的時候要看到全門市的人都簽名

阿祈:這是新的守則ㄚ

bala bala bala

阿祈:陪班??噢 說到陪班~ 我有沒有跟你說一件很瞎的事??!

我:很瞎???沒有阿!

阿祈:就是那個 怪女(就是上次說要送我可以斬桃花的女生)

我:噢 她怎麼了!??

阿祈:就有一次...我上大夜的時候 我在貼pop 她來店裡好幾趟....

後來 誌良來了 我們在聊天 她一直走來走去 誌良走了以後

她就走過來跟我說

怪女:其實我覺得 我們可以先從朋友做起....

阿祈:ㄜ...妳剛有看到跟我聊天的那個嗎??那個是...我的男朋友

怪女:ㄏㄚˊ?原來 你是同性戀喔

阿祈想...(原來 你到了夜晚才正常ㄚ!?還知道什麼是同性戀)




我:那如果今天 誌良沒來看你的話 你不就沒人能擋了?

阿祈: 那我就隨便拖一個下水

我:就說 大頭是你的女朋友 XD


阿祈跟我說 這是用來阻擋女生 最好的方法 就是說 我是GAY...

百分之90的女生 會打退堂鼓 除非 對方是 女同性戀

我:應該是 百分之99.9的女生都會打退堂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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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24 20:30
她, 45歲,基隆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4 22:38]:

呵呵 他30歲啦~
算是老先生嗎?
黃金單身漢耶~

 
時間:2008-10-24 09:14
她, 45歲,基隆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4 16:54]:

呵呵 以他的年紀來說 也算是個帥哥囉~
半個原住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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