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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三百萬傻瓜不是官(轉貼)
作者: Prinz 日期: 2013.11.29  天氣:  心情:



三百萬傻瓜不是官──民間團體在台灣


彭懷真 / 聯合報


隱性台灣社會篇


這幾百萬人不停的「動」,造福了一些人,帶動了台灣的政治與經濟。各種政治圈的選舉,少不了與民間團體的互動。無數的產業靠這蓬勃的民間活動支撐……




三百萬熱心人「不領薪水」




我最近教研究所的課,台灣博士生,有理事長、董事、監事、理事、會長。兩位大陸生對此種現象很好奇,問說:「在台灣,要做這樣的『官』很容易嗎?」


的確很容易!台灣有超過四萬個人民團體,每個團體至少有十五位理事、五位監事,還有候補理事與監事,加起來超過一百萬人次。影響力與財力更大的各財團法人,聘請數以萬計的董事與監察人。登記有案的寺廟、教堂超過一萬五千座(另有一萬多座沒登記),各自有管理系統,擔任各種職位的又有幾十萬人次。民間有所謂的四大社團:扶輪社、獅子會、青商會、同濟會,社長及核心幹部總數上萬。警界有警友會、消防有義消、醫院有志工隊,各自有靈魂人物。


同職業的組成職業團體、同理念的組成慈善會、同村落的設立社區發展協會、同大樓的有管理委員會,被選上擔任委員又是數以萬計。出外人組成同鄉會,原住民、新住民各有聯誼乃至社會運動組織。同學會、系友會、校友會,又有幾十萬人次幫忙做聯繫。打球的組球友會、登山的組登山會,各種嗜好與休閒都有熱心參與者聯繫,進而成為正式的團體。台商有台商會、某些產業的核心公司組成聯誼會,為協力廠商辦教育訓練兼聯誼,同一年生的、同在某個單位工作的也可以從偶然聚聚到成立正式團體,又提供許多頭銜。大學裡,班級有班代、宿舍有棟長、社團有社長、辦活動要有總召,加上各種幹部,幾十萬的大學生除了學生的身分,還有某些頭銜。


台灣的就業人數在七月底將近一千一百萬,沒有支薪的各熱心人士至少三百萬人,包括登記有案的志工九十萬(沒登記的更多),理監事一百萬、寺廟教堂董事六十萬、社區發展協會與管理委員會十萬人、其他各類型組織選任幹部四十萬人、四大社團與類似團體三萬人等等,還不包括各信徒為宗教組織的付出,也不算人們為工作單位志願作幹部。這些頭銜、角色、身分,有一個共通之處,就是「不領薪水」。




擔任一屆,賠一棟房子




做官有薪水,擔任理監事不是「做官」,沒錢可領。人民團體法第21條規定:「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其他類似理事監事的角色,絕大多數都沒有報酬。不僅領不到錢,還常常要掏腰包出錢。有一位獅子會總會長指著一棟透天厝對我說:「擔任一屆,賠一棟這樣的房子。」


他為什麼如此傻?或許因為他上任時,藍綠的總統候選人都到場,重要活動時被安排坐在市長縣長身邊。許多政府組織的委員都是民間組織的負責人;擔任工會幹部,公司高層多少得禮遇;擔任學生領袖,可以出席校務會議;做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主委,民意代表要拉攏……。每一張發出去的名片、每一筆寫下來的頭銜、每一次印在刊物上或每一份送出去紀念品上自己的名字……都讓人願意付出時間、金錢、精力。藉著參與,擴張人脈、經營網絡、獲得種種社會資本。


這樣熱心從事無報酬的社會網絡活動,台灣應該是舉世無雙。我們經常會接到頭銜密密麻麻的名片,有位長輩九十幾歲了,名片上八個頭銜,他強調:「這些都不是掛名而已,我都真正參與。」至少他是兩個基金的董事長,是法人的頭頭,他總是鼓勵成員多做一些,反正「法院也不好意思把我關起來」。




大家都看重「關係」




在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非營利組織都還在起步,民主選舉產生幹部的制度還未成熟。在日本,「單一民族」的文化傳統使多數人不容易接納背景迥異的外人。在地小人稠的新加坡、港澳,選舉少,也沒有那麼多社會團體。在幅員遼闊的美國或英國,不可能趕場四處參與。


更重要的原因是大家都看重「關係」,有相同背景的,要經營與維繫關係,同學、同鄉、同宗、同業、同袍、同好、同道、同黨……,都不能割捨。即使不同的也是設法「化異為同、廣結善緣」,勇於結交不同背景的朋友,積極參加各種活動。接著,只要有機會,就想在社團中擔任某個職位;如果可行,想方設法找「志同道合」的人組織一個協會或基金會。有三十個人就可以組成協會,有一千萬就可以設立基金會,因此想成為社團法人的理事長或財團法人的董事長,不難!「買豪宅不如設立基金會」的想法在好些上層階級的腦海中。至於協會基金會社區發展組織志工隊警友會同學會同鄉會等是否有使命、宗旨、目標、策略、計畫,又能否聘用合適人選並健全運作,不怎麼在意。


比較在意的是:吃飯、請客、辦活動、送禮物、照相、媒體報導……這一切都牽涉到「面子」,主辦者總是希望面面俱到:場面要大、情面要夠、人氣要旺。許多受邀者為了面子參加,不參加就怕不給主辦者面子。


在台灣,要拒絕一個參與的邀請很不容易。對方總是說:「搭高鐵來,很快!」「我們利用下班時間邊吃晚飯邊開會,保證你晚上十點到家。」在人際關係綿密的寶島,昔日欠下的人情對方就拿來用了:「你組協會我幫你,我組你就不理了?你上次要我投票支持,這次我選你不來?」長輩、老師、長官、同學,個個不能得罪:「某某大人物都願意出任董事,你好意思不掛名嗎?」每一次的答應,都是更多答應的開始,要說不,很難很難。




學者最不懂得「跨業經營」




除了二十多年來持續在幸福家庭協會的投入,我目前「只」擔任六個委員、一個董事、一個監事。做過的、推掉的,更多。捫心自問:自己到底有多少貢獻?好像很空虛。自己付出的確實轉換成具體的成果?也不清楚。倒是肚子上的肥油、書架上的當選證書與感謝狀、丟也不是留也沒用的小禮物……都成為必然。收到白帖、紅帖、飯局邀約、活動邀請、電話請託……趕緊想想是哪一個協會的理事又在哪一個場合有交集?


這幾百萬人不停的「動」,造福了一些人,帶動了台灣的政治與經濟。各種政治圈的選舉,少不了與民間團體的互動。無數的產業靠這蓬勃的民間活動支撐,飯店提供場地、餐廳提供膳食、麵包店提供餐盒、印刷廠印刊物名片、禮品店準備贈品……。為了大家開會,高鐵、台鐵、國光號、捷運乃至各航空公司,跟著大發利市。為了聯繫,手機業者、通訊業者、中華郵政等,快速累積營業額。


人民團體法規定理監事會每三個月要開一次,但有的團體毫無動靜有的十分活躍(某個委員會去年發出五十幾個開會通知);有的基金會一事無成有的擴張快速(看看慈濟);有的專精有的包山包海;有的只照顧特定人口有的上山下海;有的董事會理事會定於一尊有的龍蛇雜處……。


有些協會是政治人物的外圍組織,有些基金會是黑道刻意行善的體系,有些社團是黑心企業漂白的組織,有些掛行善招牌做行惡勾當;有些寺廟教堂在主流宗教體系中不被尊重倒是認真經營服務團隊……雖然如此,還是有些績效出色。孤兒院、安養院、身障機構等的董事,昔日混江湖今日出錢出力。救助、慈善、關懷、服務的協會,給錢給東西,不落人後。反倒是學術味道濃厚的各學會,聲勢大、人氣旺、影響力強的,不多。


或許主要生活在象牙塔的學者最不懂得「跨業經營」,許多商人及政治人物都是「變形蟲」,拿出「企業家精神」與「選舉的熱誠」,參加乃至主導,進而創立民間團體也是多角化經營的一種手段。經濟力與政治力都想跨足社會力的範圍,使各民間組織多了些金錢與權力的色彩,當然民間組織也因此獲得多一些的發展機會。


我帶這兩位大陸研究生去參加幸福家庭協會與某個社區發展組織合辦的「社區電影院」活動。一個活動,三個理事長致詞,還有專門的節目主持人。將近兩百人看電影、聽演講、拿資料、大吃一頓、領禮物,真熱鬧!他們見識台灣有這麼多「傻瓜」。這,台灣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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