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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誰做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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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一個人要用什麼方式
作者: 深雪 日期: 2009.04.19  天氣:  心情:
從不知道,我家庭背景的裂痕,竟會經由她的口,我以為她已經是皈依的人,應該擁有該有的口德,卻沒想到又觸及我家庭的業。我心靈的創痛至極,也對於口喊佛的人灰心~~不可以殺生可是可以揭人的傷殺人的尊嚴?

我希望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父母離異並非我所願意,雖然父親不能再與母親共同生活,不代表我人格不健全,我只是沒有安全感。我以為從這裡得到的愛情就是幸福,我以為他能給我一個美滿的家庭。然而,他母親的言語刺痛我的心,再次提醒我,我是父母離異的小孩,是否因為如此,我不配擁有一個美滿的家庭?

我從不曾怪過父母的婚姻,我只是心疼他們的戀情步上婚姻之後因為外因而變質,但我不怨,我感激、並且愛他們。 如同我愛的那個他,是如何愛他的母親。

如果不是為了愛情誰要這樣千里迢迢的來適應環境?
我能做什麼?
愛我的人能為我做什麼、我能為愛人做什麼?
愛人的媽不喜歡我,為了愛人家庭和諧,我是不是該默默的退出他們母子之間、不要當他們母子間的第三者……

我很痛苦,相信他也很痛苦,他母親應該也很痛苦。該如何做才能消除大家的痛苦? 如果我一人痛苦可以換來 他
們 母子 2 人的愉快,為了他,我也願意離開。只要為了他好,退出是我對他的愛最大的表達方式
或者,該找個可以容得下我和他的世界,沒有任何人干擾,我們的愛情才得以延續,否則只能活在痛苦和抉擇之
中。我不是來搶別人的兒子,我只是來愛他而已。如果這裡容不下我,我只能退回到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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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20 00:26
她, 45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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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4-19 23:56
她, 46歲,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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