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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會
作者: 野湘妹 日期: 2009.09.05  天氣:  心情:
普渡是七月的重要日子,
法會是免不了的,一排排一桌桌的祭品,好莊嚴哦
大家都請法會準備,所以呢,供品及金紙都包了~
現在大都是將金紙集合起來在一起燒,環保又省時,
可是現場發現,很自私的人,有一桌的在桌下燒起來,野湘妹就盯著看,
那人就不好意思,不在燒了

結果發現另外一桌,也在燒,天啊,這些人真沒公德心,人卻不見,只見一堆金紙在燒,
後來人回來,看是一名大約40多來歲的男子,告知他要處理,看他在撿金紙,好像被燙到,
後來就不收了,心想這人怎這樣啊,其實這樣應該造成公共危險罪吔,
因為桌下是草皮,很危險的,如此自私的人,如果每個人都這樣,那不就火燒祭品拉,
將心比心吧,不因為個人的自私造成別人的不便或危險,
(我在想啊,他燒那個金紙是那種有印衣服的,又燒一半,那他親人(好兄弟)不就收到一半,一件變半件,外套變背心,
呵,冬天來了,只能穿背心,何苦呢~就一起燒啊,怕親人(好兄弟)沒收到,那就在金紙寫上名字啊,在去燒啊,
不就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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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06 21:57
他, 54歲,雲林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6 22:00]:

真的哦,呵,謝謝你哦~

 
時間:2009-09-05 16:03
他, 46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5 18:20]:

呵,誰叫他自私哦,只能有背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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