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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那年,鬼遮眼的愛戀
作者: 扮瘦人 日期: 2011.09.27  天氣:  心情:
已經成為過去式的感情,無論中間發生什麼事、結果如何,有時候想想我們曾經快樂過亦不後悔,到現在平平淡淡的成為回憶,兩人一起爬過的歲月也就"不虛此行"。

可是,有一段"感情",我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當時一定是鬼遮眼吧。

我們開始曖昧時,不管是看到他本人或是照片的朋友,沒有一個人有比較正面的回應,但是老娘愛就愛了,於是朋友也不好意思批評什麼。

她們都很婉轉的說「痾~跟你以前喜歡的類型完全不一樣ㄟ」、「ㄟ~在團體照中他的確是長的最好看的」、「什麼??是這個人喔,抱歉 我光看他本人就覺得不討喜」。

還有一個朋友,講話很直(事後想想非常中肯)「拜託,我看到他就覺得噁心,而且油腔滑調的有夠討厭,妳幹麻喜歡他啦,我介紹其他人給妳認識好不好。」

怎麼說呢,他也不是醜八怪,上班穿著襯衫人模人樣,行為得體舉止合宜(業務嘛!),我一直想著我爸一定會喜歡這款的,後來當然沒到見父母這關就告吹。


有一次我主動說要去他家,想說要看一個人就要看他生活起居如何,後來在他的廁所發現紅色髮夾、粉紅色吹風機,房間裡還有一大堆HELLO KITTY和超商收集點數換來的玩偶。

一開始他說髮夾是洗臉時用來固定劉海的,玩偶是跑業務時別人給的,而且"很可愛不是嗎?"

愛情,有時候盲目就算了,但大多數我們都瞎了眼、耳朵聾,五感全喪失的全盤接收自己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又有一次我去了那間"少女屋",正苦惱怎麼沒帶拖鞋時,他拿出一雙民俗風涼鞋,尺寸一看也知道是哪個女人曾穿過的,後來他漸漸坦承,髮夾是前女友的,吹風機也是她留下的,那些娃娃布偶都是她愛的東西,拖鞋也沒丟,更噁爛的是她女友劈腿時不帶走一絲痕跡,連內衣褲都留下來‧‧‧而他"自豪式的不忘初衷"全部當成壓箱寶,保留在他那個小不巄東的衣櫃裡。

我當時應該是把想吐、不舒服、這男的有戀物癖、他根本還在等前女友等等的情緒,轉換成我們熱戀時所想的"吃醋"吧。

一方面我跟他在一起之前就知道他被前女友傷很深,但愛也很深,我看到民國不知幾年,不管幾次投胎還能盼到她回頭,他還是會繼續等著。

如果他要當傻子,就該好好的當,不要滿嘴無所謂之後又像個魁儡,根本是完全無法脫離他自以為是的苦戀。

我要求他把東西清一清,有用的留下沒關係,拜託!你留內衣褲和拖鞋要幹麻,而且老娘對那雙民俗風拖鞋一點興趣也沒有。

沒想到他回:「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回憶,妳不能勉強別人一定要忘掉。」

我好想吐

那個大我幾歲卻愛講大道理,總是說"大叔的想法你們也許不懂喔"(現在他還是在FB這麼形容自己),那種井底之蛙的發言、把痛苦當成榮耀,總是在大家面前提起以前,然後又嗚呼哀哉的嘆口氣,自以為走過風風雨雨比大家都懂得更多,他對這樣的自己簡直滿意的不得了。

也許我真的不懂他,因為當他在發表言論時,我都在放空、翻白眼、胃酸也呈現過多的現象。

跟他在一起時,常常要接受他的考驗,例如:我是不是會吃路邊攤的女生(因為他前女友棄他而去跟小開交往)、如果他不能陪我我會不會大鬧(因為他前女友很愛玩)、跑業務一定會跟異性有交集 我會不會亂吃醋(雖然我心想:跟異性有業務上的往來 一定要拋媚眼搞曖昧嗎? 但我還是說不會)

我喜歡你,所以我尊重你,我從不在他說以前組了什麼鬼舞團時反駁:老娘認識唱歌跳舞的人都在電視上露臉,也不說你被劈腿批的怎樣時大喊:老娘還被第三著嗆聲過,更沒有在你說你的才華洋溢到滿出來時,拿出我學生時寫的刊物。

一直讓他保留他的自尊。

基本上,他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剩他自己生活上的態度,他的風趣適用在學生妹上面,他的懂事和能力只給的起對熟男有無限想像的少女,過去不管他多有能力風靡全場,但他的能力卻也停留在當時。

他覺得是身為"大叔"的他在包容我

我想說,是我把自己投入在任何事都能感嘆的他身邊。

我以為自己可以用快樂和愛來改變他,但他卻是自願背著一堆奇怪包袱,而且會用長我幾歲吃的鹽和走過的橋來拋出一堆道理。

不管大家怎麼勸他、唸他趕快忘掉過去,我們也只會得到「你們不懂我的苦」這句名言。

還有,他一直沒辦法跟共同的朋友說我們在一起的事,卻能對大家談以前的苦戀。

他的理由是"還沒辦法習慣"、"人都需要時間去適應改變"。就我看來是沒辦法忘掉過去吧。我們的朋友中有認識他前女友的人,也許看起來和聽到時都還單身的他,就能對前女友傳達著「我還在等妳,要回來隨時都可以」的訊息。


對了,他也喜歡寫東西,不外乎就一些"深夜"、"悲傷"、"藉酒消愁"之類的內容,就算當時我喜歡他,卻還是一邊欣賞一邊把吐往肚裡吞。

短暫的交往之後,當鬼手漸漸的移開我的眼前,耳包的情況也好轉了,我的五感也恢復到以往,這下才突然驚覺,到底我是怎麼了???

好歹追我或是異性朋友裡,正點的一堆啊! 我和他們聊電影聊文藝聊東南西北的,就算隨便哈啦也總是快樂的不得了,就算沒人追我自己過的也精采萬分,幹麻要讓這個我跟他在一起,卻讓他覺得對我是種"恩賜"VS"莫大光榮"的人人精神霸凌。

而且他還穿鮮紅色柏肯鞋!!!(還有兩雙)

除了紅色柏肯鞋,另一個我沒興趣但卻是他生活重心的就是"改機車"。一直說自己要騎車去環島、要露宿街頭,並且在我說我也想要體驗看看時質疑我"睡在沒有屋頂的地方ㄟ,在外面搭帳篷妳行嗎?"

幹,我在自助旅行時,你還在感嘆前女友怎麼要訂婚了咧!

但我還是很支持環島這件事,總覺得他還有一個夢想是很屌的,有次他在我上班時打給我說要一個人去台東,我還替他開心的時候,班還沒上到一半,他就說下好大的雨很無聊就回來了。


壓倒我們的稻草我看也不只一根了,這些零零總總的事也該讓我清醒,就像我昏睡在天寒地凍的大雪中,一群人怕我從此一去不返的猛呼我巴掌、狂踹我肋骨、拉著我肩膀大喊我的名字:「媽的!妳醒醒啊!!!千萬不能睡著啦!」

沒有一個共通點的人,別說情人了,連朋友都沒什麼交會點,會在一起真的是 點 點 點。



分手之後沒多久,他突然拜託我一件事:「如果有天我不在了,希望妳能幫我寫成故事!」

我在電腦前都翻白眼了,什麼故事啊! 他不是說我寫的東西都沒內容嗎? 他自己的風ㄚ、夜啊、悲傷啊,才有資格把誠品書店上的書全部掃到地上,然後小心翼翼的擺上他那一冊嗎?


不管他的動機,也確定他不會死之後我回他:「你可以先把遺書寫好,因為沒有人懂你」

恩,我真的很賤,但總比愚蠢過度好。


那些被前女友魂附身的人,願你們精神上安息,好好投胎重新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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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07 22:46
他, 4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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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01 14:16
他, 39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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