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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乾姊勾14歲嫩男6天8次
作者: 台北帥帥工程師 日期: 2014.06.02  天氣:  心情:



兩個相愛的人為何不能嘿咻?乾姊勾14歲嫩男6天8次
新竹報導









一名25歲的女子,去年7月透過臉書,結識一名小她11歲的少年,之後彼此以「乾姊弟」相稱。少男因為逃學投靠乾姊,不料對方竟帶他行竊,甚至還在6天內,發生8次性關係。檢方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乾姊,她出庭時竟稱「兩個相愛的人,為什麼不能發生親密關係?」法院日前判她10個月徒刑、緩刑2年。


根據警檢調查,該名年僅14歲、目前就讀國二的少年,去年7月透過臉書,結識家住新竹縣的25歲女子,2人之後以乾姊弟相稱。之後少年因為翹課逃家,因而投靠乾姊。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期間女子帶他四處流浪行竊,偷竊所得當作日常花用,2人還在摩鐵同居6天,少年還自爆,共發生7次性行為和1次猥褻行為。


少年在落網後,向少年觀護所的輔導員表示,「姊姊有一晚跟我要了兩次」,初夜也是被乾姊奪走。少年還說,每次只要和姊姊嘿咻完之後,他都會有錢拿。但女子在偵訊時卻否認性交易,她稱說自己很喜歡少年,當時會發生關係是情不自禁、兩情相悅;但檢方反問她「難道妳不知對方未成年?」


女子坦承確實發生性行為,但她不認為不妥,甚至還反問「兩個相愛的人,為什麼不能發生親密關係?」但檢方認為范女明知對方年僅14歲還逃學翹家,沒規勸他返家還帶他到處行竊,甚至還逞一己私慾發生性關係,將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新竹地院一審判處女子10個月徒刑、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




與少女炒飯63次 「少年郎」獲緩刑











〔自由時報/彰化報導〕19歲林姓男子與13歲少女認識並成為男女朋友,少女還與林男同住,雙方在1年4個月期間共上床63次,林男入伍當兵期間還拿薪餉給女友,少女後來被母親報案尋獲,彰化地院審理時,林男與女友堅不分離,少女母親心軟懇求法官輕判,院方依一罪一罰,昨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1年10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前年4月認識13歲少女,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少女還因此住到林男家裡,2人從前年4月中旬起至去年3月初共發生46次性行為。少女去年3月間滿14歲,林男還特地為她慶生,2人從去年3月間至同年6月底止,發生17次性行為。


少女母親向警方報案尋獲,氣得提告,林男則被彰化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彰化地院審理,林男國中畢業後即未升學,前年5月入伍當兵,去年5月退伍,服役期間只要放假都會回住處陪女友,還會把薪餉拿給女友當作生活費,目前則是室內裝潢學徒。


林男與少女在開庭時都堅稱愛著對方,不願分開,林男也對少女母親表示會好好照顧女友,少女母親心軟願原諒,且為了女兒的幸福,並未對他求償,也向法官求情。


院方認為少女及其母親都願意原諒林男,因此酌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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