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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全國技藝競賽(下)
作者: 比利 日期: 2015.12.07  天氣:  心情:
("勉強"找出時間補寫...
  再來便是說到我在這ㄧ次全國技藝競賽中所擔任的工作...基本上主要的工作是落在12/1(週二)與12/3(週四)這兩天.12/1這ㄧ天的工作較單純,只有監考1小時的術科筆試:當天約11:00到校參加監試會議,從下午1點監考到2點.至於12/3這ㄧ天的工作則較為繁雜,總計有場地復原以及協助各校領回設備兩項工作:原來當時本校每ㄧ間教室,窗戶都貼有黑色海報紙以及封條,並且都放有12至14臺各校自行攜帶的電腦(設備).當天ㄧ人負責ㄧ間教室,除了將窗戶上的黑色海報紙以及封條拆除外,最重要的還是當各校派員要領回他們的電腦設備時,先核對他們的"設備清單"收執聯(註:"設備清單"存根聯則由本校保管.)以及選手證,然後請他們簽退.倘若收執聯遺失或未帶則看他們的選手證,並請他們在"存根聯"上註明"已領回"並且簽名.另外,過程中我們"不碰"各校的電腦設備,以免發生糾紛難以釐清責任. 
  根據當天的活動流程,早上9點開始閉幕以及頒獎,大約是10點各校便會陸續開始領回各自的電腦設備.先來說說當天的結果:我當初看名冊,發覺我所負責的那間教室,裡面設備所屬的學校全都是來自中南部,我原本心想,"他們應該會趕緊來領,然後早些離開吧!"因此我原本預計應該11點以前便能離開.誰知當天我拖到12點半才走!事後我才知道原因:原來他們都在忙著拍照留念!
  再來,當天大約10點左右,我還在拆除窗戶上的海報紙,忽然有兩個人,"貌似"是女老師帶著學生,來到教室前,說是中部某私立高中的帶隊老師及選手,要來領回他們的電腦.我"很客氣地"請他們出示收執聯與選手證,不料他們居然回答,"已經裝箱送上車,而車子已開走!"換言之,他們提不出任何憑證!(所以我才用"貌似"二字!)在此情形下,我當然不可能讓他們領!然而,此時那位女老師開始用高八度的音量開始罵,"怎麼搞的嘛,你們是不是存心找碴..."我還是堅持我的立場,"你們說是OO高中的選手與老師,但我不認識你們啊...到時候出了任何差錯我無法負責!"這時那位女老師惱羞成怒,丟下這句話,"我要去投訴你!"接著便轉身離去!又過了大約1小時,該高中總算派了位有選手證的男老師來領回他們的電腦!在存根聯上簽註"已領回"後,他們開始動手拆除電腦設備,並且放入他們自行攜帶的紙箱中.此時該名男老師忽然對我說,"老師,幫個忙,替我把這個電腦螢幕放進紙箱中!"我當場回答,"抱歉,我收到指示,不能碰這些電腦設備!"沒想到他又用高八度的音量開始罵,"怎麼幫個忙都不肯...跩甚麼跩..."最後他們自行將他們的電腦裝箱,用推車推走,臨走前他又說要去投訴我!
 [後記]
   1.倘若他們真的去投訴我,會不會搞到最後我得寫報告...??明明是他們無理取鬧(註:當天教室內還有ㄧ位服務的同學目睹全部情形),最後倒楣的卻是我,不知這算不算是公家機關的悲哀...???
   2.12/1與12/3這兩天的監考與撤場,居然都是沒有半毛的工作費,只有兩個"實在不怎麼樣"的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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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6-01-08 11:04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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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2-08 14:21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1-08 03:52]:

1.加油打氣謝囉! [:D]
2.我所在意的點:投訴是他們的權利,但寫報告卻不是我們的義務啊... [:|]

 
時間:2015-12-08 14:14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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